開具普通發票的流程是索要-開具-打印發票-交付。
1、索要發票
所有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支付款項,應當向收款方取得發票。
2、收款方收到開具申請,準備開具。
3、收款方發票開具人員打開開票軟件,進入開票流程,填寫相關經營活動明細,打印發票。
4、收款方將開具好的發票交給付款方,付款方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即完成開具流程。
注意事項:
1、所有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支付款項時,應當問收款方取得發票。同時對取得發票的一方提出禁止性規定:不得要求變更品名和金額。
2、開具發票要按照規定的時限、逐欄填寫,并加蓋單位財務印章或者發票專用章。未經稅務機關批準,不得拆本使用發票,不得自行擴大專業發票使用范圍。
3、填開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在發生經營業務,確認營業收入時開具發票,未發生業務一律不準開具發票。
法律分析:普通發票的開具:1、在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對外收取款項時,應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2、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逐欄、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并加蓋單位發票專用章;3、使用計算機開具發票必須經國家稅務機關批準,并由國家稅務機關統一監督生產發票的機外,并要求開具的存根按照序列號裝訂成冊;4、發票限于本市、縣范圍內的收款單位和個人。如超出市、縣范圍,發票在營業地點開具。5、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的稅務登記發生變更的,應當辦理發票的變更手續和發票收購簿;注銷稅、登記前,應當交回發票、發票的購貨憑證;6、從事生產、經營的單位和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或者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付款時,應當向收款人開具發票,不得要求變更產品名稱和數量;7、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報銷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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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一條 稅務機關是發票的主管機關,負責發票印制、領購、開具、取得、保管、繳銷的管理和監督。單位、個人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經營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應當按照規定開具、使用、取得發票。發票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開普通發票流程如下:
1、在電腦上插上金稅盤,進入開票系統,用開票員的身份進入;
2、進入后就能看到發票填開選項,點擊;
3、點擊發票填開后,就能選擇是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還是普通發票,選擇普通發票,點擊確認;
4、填寫開票信息,購買方的信息,及貨物應稅勞務的名稱等,按規定填完;
5、開票信息填完后,點擊右上角的敬舉打印;
6、根據自己打印機的情況,設置邊距,將同一發票號的紙質發票放入打印機內,點擊打印。
普通發票含義是什么
1、普通發票是指在購銷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所開具和收取的收付款憑證;
2、任何單位和個人在購銷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除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開具和收取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之外,所開具和收取的各種收付款憑證均為普通發票。
開增值稅普票應注意什么
1、確保開票信息無誤(增值稅普通發票只需公司名稱和稅號即可)但是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時需要填稅號、賬號、地坦氏址、電話、開戶行等;
2、貨物名稱、規格、數量、金額等符合合同要求;
3、系統里的發票號要和實際放在打印機里的發票號碼一致;
4、開票后及時交給購貨方,如有問題可以在當月作廢重開;
5、如需開具紅字發票,要提前去稅務局申請(增值稅普通發票可以直接開紅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第四條
票據出票人制作票據,應當按照法定條件在票據上簽章,并按照所記載的事項承擔票據責任。
持票人行讓稿散使票據權利,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在票據上簽章,并出示票據。
其他票據債務人在票據上簽章的,按照票據所記載的事項承擔票據責任。
本法所稱票據權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據債務人請求支付票據金額的權利,包括付款請求權和追索權。
本法所稱票據責任,是指票據債務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據金額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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