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應交增值稅"科目,每月的明細科目借貸方余額可不結平,但在年底必須要結平各明細科目。
結轉進項稅額: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
結轉銷項稅額: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根據"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科目差值,轉入"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科目借或貸。若"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科目借方有余額為有留的進項稅;若貸方有余額,則為應交的稅費。在下月繳納時: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貸:銀行存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并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一、進項稅轉出年底結轉:
1、年結:看12月份增值稅是應交還是留底。
2、應交:將未交增值稅轉出后,再將銷項稅、進項稅、轉出未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等互轉,結果是轉平,除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有貸方余額,第二年繳納。
3、留底:將銷項稅、轉出未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等轉至進項稅,應交增值稅——應交稅金——進項稅額有借方余額,就是留底金額,為第二年的年初未抵扣數。
二、結轉進項稅額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擴展資料:
注意事項:
納稅人出口業務適用免抵退稅辦法的,可以在同一申報期內,既申報免抵退稅又申請辦理留抵退稅。
納稅人在同一申報期既申報免抵退稅又申請辦理留抵退稅的,或者在納稅人申請辦理留抵退稅時存在尚未經稅務機關核準的免抵退稅應退稅額的,應待稅務機關核準免抵退稅應退稅額后,按最近一期《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期末留抵稅額,扣減稅務機關核準的免抵退稅應退稅額后的余額確定允許退還的增量留抵稅額。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留抵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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