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量留抵退稅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量留抵稅額,是指與2019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稅額。
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納稅人,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增量留抵稅額:
(一)自2019年4月稅款所屬期起,連續(xù)六個月(按季納稅的,連續(xù)兩個季度)增量留抵稅額均大于零,且第六個月增量留抵稅額不低于50萬元;
(二)納稅信用等級為A級或者B級;
(三)申請退稅前36個月未發(fā)生騙取留抵退稅、出口退稅或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情形的;
(四)申請退稅前36個月未因偷稅被稅務機關處罰兩次及以上的;
(五)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計算方法:
允許退還的增量留抵稅額量留抵稅額×進項構成比例×60%
進項構成比例,為2019年4月至申請退稅前一稅款所屬期內已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含稅控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解繳稅款完稅憑證注明的增值稅額占同期全部已抵扣進項稅額的比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guī)定執(zhí)行律授權國務院規(guī)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執(zhí)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guī)相抵觸的決定。
留抵退稅通俗理解
留抵退稅,其學名叫”增值稅留抵稅額退稅優(yōu)惠”,就是對現(xiàn)在還不能抵扣、留著將來才能抵扣的”進項”增值稅,予以提前全額退還。所謂的留抵稅額,簡單可理解為當進項稅額大于銷項稅額時,即出現(xiàn)了留抵稅額。進項稅指的是納稅人在購進貨物、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等時候支付的增值稅額。而銷項稅,則指銷售時收取的增值稅額。一般而言,形成留抵稅額的原因有很多,比如集中投資、貨物生產周期較長等。
留抵稅額
留抵稅額,是納稅人在計算應納稅額時,如果出現(xiàn)當期銷項稅額小于當期進項稅額,不足抵扣的部分,可以結轉下期繼續(xù)抵扣。
1、一般納稅人注銷時存貨及留抵稅額的處理:一般納稅人注銷或被取消輔導期一般納稅人資格,轉為小規(guī)模納稅人時,其存貨不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其留抵稅額也不予以退稅。
2、納稅人既欠繳增值稅,又有增值稅留抵稅額的稅務處理:納稅人欠繳增值稅時,對納稅人因銷項稅額小于進項稅額而產生期末留抵稅額的,應以期末留抵稅額抵減增值稅欠稅。
3、資產重組增值稅留抵稅額的處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稱“原納稅人”)在資產重組過程中,將全部資產、負債和勞動力一并轉讓給其他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稱“新納稅人”),并按程序辦理注銷稅務登記的,其在辦理注銷登記前尚未抵扣的進項稅額可結轉至新納稅人處繼續(xù)抵扣。
留抵退稅是什么意思政策解讀
留抵退稅是什么意思政策解讀
2022年的個稅退稅工作正在進行中,而正在進行的全國兩會,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預計全年退稅減稅約2.5萬億元,其中留抵退稅約1.5萬億元,退稅資金全部直達企業(yè)。
據介紹,留抵退稅就是把增值稅期末未抵扣完的稅額退還給納稅人。增值稅實行鏈條抵扣機制,以納稅人當期銷項稅額抵扣進項稅額后的余額為應納稅額。其中,銷項稅額是指按照銷售額和適用稅率計算的增值稅額;進項稅額是指購進原材料等所負擔的增值稅額。當進項稅額大于銷項稅額時,未抵扣完的進項稅額會形成留抵稅額。
留抵稅額是怎么形成的?財政部表示,主要是納稅人進項稅額和銷項稅額在時間上不一致造成的,如集中采購原材料和存貨,尚未全部實現(xiàn)銷售;投資期間沒有收入等。此外,在多檔稅率并存的情況下,銷售適用稅率低于進項適用稅率,也會形成留抵稅額。
國際上對于留抵稅額一般有兩種處理方式:允許納稅人結轉下期繼續(xù)抵扣或申請當期退還。同時,允許退還的國家或地區(qū),也會相應設置較為嚴格的退稅條件,如留抵稅額必須達到一定數額;每年或一段時期內只能申請一次退稅;只允許特定行業(yè)申請退稅等。
財政部表示,2019年以來,我國逐步建立了增值稅增量留抵退稅制度。今年,我們完善增值稅留抵退稅制度,優(yōu)化征繳退流程,對留抵稅額實行大規(guī)模退稅,把納稅人今后才可繼續(xù)抵扣的進項稅額予以提前返還。通過提前返還尚未抵扣的稅款,直接為市場主體提供現(xiàn)金流約1.5萬億元,增加企業(yè)現(xiàn)金流,緩解資金回籠壓力,不但有助于提升企業(yè)發(fā)展信心,激發(fā)市場主體活力,還能夠促進消費投資,支持實體經濟高質量發(fā)展,推動產業(yè)轉型升級和結構優(yōu)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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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抵退稅是什么意思,增值稅留抵稅額退稅
留抵退稅,也可以稱為 “ 增值稅留抵稅額退稅優(yōu)惠 ”,事實上也是對時下還不可以抵扣增值稅、存著在未來才可以抵稅的進項 增值稅 ,給予的提早全額的退還。說得通俗一點,留抵稅額,是指當進項稅超出銷項稅額時,便會造成留抵稅額。進項稅指的是 經營者 在購買貨物、無形資金或者房地產等情況下,在支付階段出現(xiàn)的 增值稅額 。以上就是留抵退稅是什么意思相關內容。
退稅進度顯示國庫退庫失敗怎么辦
國庫退庫失敗最常見的是關聯(lián)的銀行卡狀態(tài)異常,首先需要確認退款的銀行賬戶是否為本人賬戶,如果是銀行卡處于注銷、掛失、凍結、未激活、收支有限額等狀態(tài)是不能到賬的,將顯示退庫失敗,可以重新填報本人符合條件的銀行賬戶并提交退稅申請。
退稅不成功還可以再退嗎
如果退稅不成功只要是符合退稅的標準而且沒過退稅的時間,是可以再退的,在申請個人所得稅退稅以后若是表明不成功,系統(tǒng)會提醒用戶不成功的緣故或解決方案,并按照操作系統(tǒng)的提醒進行更改,然后再次申請。
個稅退稅失敗的原因及解決辦法
1 、身份證信息有誤,再次填好個人信息內容遞交就可以;
2 、遞交的銀行賬戶信息有誤或是失效,造成稅金沒法退回,可以換一張個人的銀行卡再次遞交;
3 、申請數據出現(xiàn)問題或是疑問,再次申請就可以;
4 、稅務局審核時發(fā)覺有需要向用戶進一步核查掌握的狀況,但用戶未提供聯(lián)系電話或是提供的聯(lián)系電話有誤,沒法與用戶聯(lián)絡,可以主動聯(lián)絡另一方相互配合核查;
5 、稅務局向用戶核查相關本年度匯繳申報信息,并未確定或表明。
留抵退稅適用什么企業(yè)
1 、小型企業(yè):對所有符合條件的小型企業(yè),將增加量留抵稅額退回占比由 60% 提升到 100% ,對存量留抵稅額在 6 月底前一次性全部退回;
2 、重點適用于制造業(yè)等領域,將每月全額退還增量保留稅的范圍擴展到所有制造業(yè)、科研技術服務業(yè)、電力、熱氣、水生產供應業(yè),并在年底前一次性退還該領域的保留稅。
本文主要寫的是留抵退稅是什么意思有關知識點,內容僅作參考。
留抵退稅是什么意思
留抵退稅是什么意思所謂的留抵稅額,簡單可理解為當進項稅額大于銷項稅額時,即出現(xiàn)了留抵稅額。進項稅指的是納稅人在購進貨物、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等時候支付的增值稅額。而銷項稅,則指銷售時收取的增值稅額。一般是由于納稅人進項稅額與銷項稅額在時間上不一致造成的,比如集中采購原材料與存貨,但尚未全部實現(xiàn)銷售;或者投資期間沒有收入等等。除此之外,在多檔稅率并存的情況下,銷售適用稅率低于進項適用稅率時,也會形成留抵稅額。
留抵退稅就是把增值稅期末未抵扣完的稅額退還給納稅人。增值稅實行鏈條抵扣機制,以納稅人當期銷項稅額抵扣進項稅額后的余額為應納稅額。其中,銷項稅額是指按照銷售額和適用稅率計算的增值稅額;進項稅額是指購進原材料等所負擔的增值稅額。當進項稅額大于銷項稅額時,未抵扣完的進項稅額會形成留抵稅額。
留抵退稅是屬于實施大規(guī)模減稅降費政策的重要舉措。實施留抵退稅政策,有助于緩解部分地區(qū)企業(yè)的資金壓力,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企業(yè)擴大投資,同時促進了技術裝備升級,可以更有效地激發(fā)市場活力,從而推動經濟高質量發(fā)展。
法律依據:《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 八、自2019年4月1日起,試行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退稅制度。(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納稅人,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增量留抵稅額: 1、自2019年4月稅款所屬期起,連續(xù)六個月(按季納稅的,連續(xù)兩個季度)增量留抵稅額均大于零,且第六個月增量留抵稅額不低于50萬元; 2、納稅信用等級為A級或者B級; 3、申請退稅前36個月未發(fā)生騙取留抵退稅、出口退稅或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情形的; 4、申請退稅前36個月未因偷稅被稅務機關處罰兩次及以上的;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二)本公告所稱增量留抵稅額,是指與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稅額。(三)納稅人當期允許退還的增量留抵稅額,按照以下公式計算:允許退還的增量留抵稅額=增量留抵稅額×進項構成比例×60%進項構成比例,為2019年4月至申請退稅前一稅款所屬期內已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含稅控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解繳稅款完稅憑證注明的增值稅額占同期全部已抵扣進項稅額的比重。(四)納稅人應在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留抵稅額。(五)納稅人出口貨物勞務、發(fā)生跨境應稅行為,適用免抵退稅辦法的,辦理免抵退稅后,仍符合本公告規(guī)定條件的,可以申請退還留抵稅額;適用免退稅辦法的,相關進項稅額不得用于退還留抵稅額。(六)納稅人取得退還的留抵稅額后,應相應調減當期留抵稅額。按照本條規(guī)定再次滿足退稅條件的,可以繼續(xù)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留抵稅額,但本條第(一)項第1點規(guī)定的連續(xù)期間,不得重復計算。(七)以虛增進項、虛假申報或其他欺騙手段,騙取留抵退稅款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騙取的退稅款,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等有關規(guī)定處理。(八)退還的增量留抵稅額中央、地方分擔機制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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