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規模納稅人3%征收率應稅銷售行為免征增值稅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5號)文規定,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暫停預繳增值稅。
享受該稅收優惠政策需要注意,納稅人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專票的部分,需要按照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2、小規模納稅人適用5%征收率的應稅銷售行為,季度不超過45萬免征增值稅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明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1號)規定,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15萬元以下(季度應稅銷售額45萬元以下)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很多人以為小規模納稅人季度45萬免征增值稅的政策沒有了,其實是錯誤的。小規模納稅人2022年4月1日起,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行為不超過500萬元(小規模納稅人應稅銷售額超過500萬需要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對于適用5%征收率的,依然適用原優惠政策,月度15萬元季度45萬元免征增值稅,同樣注意開具專票的部分不得享受免征政策。
5%征收率的適用范圍,主要包括銷售不動產,提供不動產租賃服務,提供勞務派遣服務、安全保護服務選擇差額納稅的。
3、小規模納稅人六稅兩費減半征收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實施小微企業“六稅兩費”減免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0號)規定,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小規模納稅人和小型微利企業并非一回事,小規模納稅人是站在增值稅的角度劃分的,將增值稅納稅人根據年應稅銷售額標準劃分為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連續12個月或聯系四個季度)超過500萬元的,需要向稅務機關申請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公司若有固定經營場所,能夠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設置賬簿,根據合法有效憑證核算,能夠提供準確稅務資料,未超過500萬也可直接登記為一般納稅人。
小型微利企業是站在企業所得稅的角度定義的,小型微利企業劃分標準為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從業人數(包括接受的勞務派遣員工),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的公司。
企業可能同時屬于小規模納稅人和小微企業,享受小規模納稅人及小微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
4、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不超過10萬,季度銷售額不超過30萬的,免征兩費一金(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水利基金)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擴大有關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圍的通知》(財稅2016年12號)文規定,月納稅的月銷售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以及水利基金。
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以及地方教育費附加(附加稅費)以實際繳納的增值稅及消費稅稅額為計稅依據,若納稅人應稅銷售行為不涉及消費稅應稅范圍的,則納稅人享受上面第一條和第二條的免征增值稅政策,則相應的附加稅費也無需再繳納,需要正常納稅申報。
5、小規模納稅人同屬于小微企業的,企業所得稅減免稅政策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12號)和《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實施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3號)的規定,小型微利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1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照20%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即稅率為12.5×20%=2.5%;年度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照20%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即稅率為25%×20%=5%。比如某小微企業2022年實現年度利潤為250萬,納稅調整額為+30萬,則該需要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稅額為:100×2.5%+(250+30-100)×5%=6.5萬。
6、研發費用加計扣除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科技部關于進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16號)規定,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
如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同時符合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條件,具體條件和標準參考《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辦法>的通知》(國科發政〔2017〕115號)。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預繳申報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0號)文規定,企業在10月份預繳申報第三季度(按季度預繳)或第9個月(按月預繳)的企業所得稅時,可以自主選擇就當年前三個季度的研發費用享受加計扣除優惠政策。若放棄預繳階段享受該政策的,可以等到匯算清繳時繼續享受。
7、安置殘疾職工加計扣除
1、小規模納稅人3%征收率應稅銷售行為免征增值稅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5號)文規定,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暫停預繳增值稅。
享受該稅收優惠政策需要注意,納稅人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專票的部分,需要按照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2、小規模納稅人適用5%征收率的應稅銷售行為,季度不超過45萬免征增值稅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明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1號)規定,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15萬元以下(季度應稅銷售額45萬元以下)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很多人以為小規模納稅人季度45萬免征增值稅的政策沒有了,其實是錯誤的。小規模納稅人2022年4月1日起,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行為不超過500萬元(小規模納稅人應稅銷售額超過500萬需要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對于適用5%征收率的,依然適用原優惠政策,月度15萬元季度45萬元免征增值稅,同樣注意開具專票的部分不得享受免征政策。
5%征收率的適用范圍,主要包括銷售不動產,提供不動產租賃服務,提供勞務派遣服務、安全保護服務選擇差額納稅的。
3、小規模納稅人六稅兩費減半征收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實施小微企業“六稅兩費”減免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0號)規定,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小規模納稅人和小型微利企業并非一回事,小規模納稅人是站在增值稅的角度劃分的,將增值稅納稅人根據年應稅銷售額標準劃分為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連續12個月或聯系四個季度)超過500萬元的,需要向稅務機關申請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公司若有固定經營場所,能夠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設置賬簿,根據合法有效憑證核算,能夠提供準確稅務資料,未超過500萬也可直接登記為一般納稅人。
小型微利企業是站在企業所得稅的角度定義的,小型微利企業劃分標準為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從業人數(包括接受的勞務派遣員工),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的公司。
企業可能同時屬于小規模納稅人和小微企業,享受小規模納稅人及小微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
4、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不超過10萬,季度銷售額不超過30萬的,免征兩費一金(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水利基金)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擴大有關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圍的通知》(財稅2016年12號)文規定,月納稅的月銷售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以及水利基金。
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以及地方教育費附加(附加稅費)以實際繳納的增值稅及消費稅稅額為計稅依據,若納稅人應稅銷售行為不涉及消費稅應稅范圍的,則納稅人享受上面第一條和第二條的免征增值稅政策,則相應的附加稅費也無需再繳納,需要正常納稅申報。
5、小規模納稅人同屬于小微企業的,企業所得稅減免稅政策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12號)和《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實施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3號)的規定,小型微利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1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照20%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即稅率為12.5×20%=2.5%;年度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照20%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即稅率為25%×20%=5%。比如某小微企業2022年實現年度利潤為250萬,納稅調整額為+30萬,則該需要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稅額為:100×2.5%+(250+30-100)×5%=6.5萬。
6、研發費用加計扣除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科技部關于進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16號)規定,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
如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同時符合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條件,具體條件和標準參考《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辦法>的通知》(國科發政〔2017〕115號)。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預繳申報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0號)文規定,企業在10月份預繳申報第三季度(按季度預繳)或第9個月(按月預繳)的企業所得稅時,可以自主選擇就當年前三個季度的研發費用享受加計扣除優惠政策。若放棄預繳階段享受該政策的,可以等到匯算清繳時繼續享受。
7、安置殘疾職工加計扣除
2023年個體戶注冊有什么優勢?個體工商戶的稅收優惠政策有那些?
詳情咨詢楊:186 9733 個體工商戶注冊的流程如下:
1、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交申請材料;
2、申請材料包括登記申請書、身份證明和經營場所證明;
3、登記機關對申請材料進行依法審查;
4、符合條件的,予以注冊登記的,登記機關應當自登記之日起10日內發給營業執照。
2022年對個體工商戶的稅收優惠政策有:
1、月銷售額在15萬以內,季度額度在45萬以內,免征個體戶增值稅
2、個體戶使用小規模納稅人的,對于應稅銷售收入適用3%征收率的,可以繼續享受按照1%減征增值稅,也可以通過適用預繳增值稅,按照1%減預征收預繳的形式;
3、應稅所得稅沒有超過100萬的,可以享受現行優惠政策的基礎上,可以對個人所得稅減半征收,這些政策適合所有個體工商戶都可以享受的征收形式;
4、特殊行業的個體戶可以享受到免征個人所得稅,比如:飼養業、養殖業和種植業的個體工商戶的收入可以享受免征個人所得稅的稅收優惠政策。如果納稅人同時經營這幾種業務,需要將收入單獨核算,當然此部分可以免征個人所得稅,如果不能進行單獨的核算,就會按照全部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5、重點人群三年內可以按照一定金額減征一定的稅收,對于想一些持有《就失業登記證》或者《就業創業證》的人群,自主創業退役兵等從事個體工商戶,在辦理個體工商戶的當月,三年內每年按照一定的金額,依次扣減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個人所得稅、教育費附加和城市維護建設稅等。
一、認識個體工商戶
1、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公司制企業之間的區別
2、個體工商戶名稱的命名規則
行政區劃(區縣)+字號(兩個字以上)+行業+組織形式
例:哈爾濱市道外區回眸一笑財稅咨詢工作室
個體工商戶名稱組織形式可以選用“廠”、“店”、“館”、“部”、“行”、“中心”等字樣
二、個體工商戶核定征收政策
1、個體工商戶建賬要求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個體工商戶,應當設置復式賬:
(一)注冊資金在20萬元以上的。
(二)銷售增值稅應稅勞務的納稅人或營業稅納稅人月銷售(營業)額在40000元以上;從事貨物生產的增值稅納稅人月銷售額在60000元以上;從事貨物批發或零售的增值稅納稅人月銷售額在80000元以上的。
(三) 省級稅務機關確定應設置復式賬的其他情形。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個體工商戶,應當設置簡易賬,并積極創造條件設置復式賬:
(一)注冊資金在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
(二)銷售增值稅應稅勞務的納稅人或營業稅納稅人月銷售(營業)額在15000元至40000元;從事貨物生產的增值稅納稅人月銷售額在30000元至60000元;從事貨物批發或零售的增值稅納稅人月銷售額在40000元至80000元的。
(三) 省級稅務機關確定應當設置簡易賬的其他情形。
上述規定源于《個體工商戶建賬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2006年第17號)(2018年修訂)規定范圍》
2、符合什么條件,個體工商戶可以進行核定?
《個體工商戶稅收定期定額征收管理辦法》第三條的規定如下:
本辦法適用于經主管稅務機關認定和縣以上稅務機關(含縣級,下同)批準的生產、經營規模小,達不到《個體工商戶建賬管理暫行辦法》規定設置賬簿標準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簡稱定期定額戶)的稅收征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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