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不同行業的特點設定不同的標準:
1、就業人數。不同行業的就業人數標準不完全一樣,有的是20人,有的是10人,有的是30人多一點。
2、營業收入。這是很重要的標準,營業收入有100萬、200萬、300萬、500萬、1000萬,行業不一樣,標準是不一樣的。
主要是按照這樣一些標準劃分的。大型、中型和小型企業須同時滿足所列指標的下限,否則下劃一檔;微型企業只須滿足所列指標中的一項即可。
一、2022企業劃型標準如下:
1、農、林、牧、漁業,營業收入2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
2、工業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4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
3、建筑業營業收入800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8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
4、批發業從業人員2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4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
5、零售業從業人員3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2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
6、交通運輸業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
7、倉儲業從業人員2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
8、郵政業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
9、住宿業從業人員3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
10、餐飲業從業人員3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
11、信息傳輸業從業人員2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
12、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從業人員3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
13、房地產開發經營營業收入2000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1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
14、物業管理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5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
二、中小型企業的查詢方式如下:
1、打開手機上的支付寶;
2、點擊市民中心進入;
3、點擊國務院服務進入;
4、然后點擊市場監管,小微企業名錄查詢;
5、在小微企業名錄查詢界面輸入區域和企業信息并點擊查詢即可。
二、中小企業的特點如下:
1、適應市場變化的能力,中小企業由于規模小,人力、財力和物力資源相對有限,既無法通過產品多樣化分散風險,也無法在某一特定產品的大規模生產方面與大企業競爭;
2、經營范圍寬,行業齊全,要點多,大量投資的設備和技術優勢可以通過批量生產和單件產品來充分實現,但大批量生產的單件品種只能在某些主要方面滿足社會生產和人們日常生活的需要;
3、中小企業是科學、技術和創新增長最快的力量,產品的小型化和分散化為中小企業的發展提供了有利條件。
總之,企業劃型標準是根據統計部門的統計數據為依據。按照行業門類、大類、中類和組合類別,依據從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產總額等指標或替代指標,將我國的企業劃分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種類型,企業劃分由政府綜合統計部門根據統計年報每年確定一次,定報統計原則上不進行調整。
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第五條 國務院制定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政策,建立中小企業促進工作協調機制,統籌全國中小企業促進工作。
國務院負責中小企業促進工作綜合管理的部門組織實施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政策,對中小企業促進工作進行宏觀指導、綜合協調和監督檢查。
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國家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政策,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中小企業促進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建立中小企業促進工作協調機制,明確相應的負責中小企業促進工作綜合管理的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中小企業促進工作。
一、認定小微企業的三個條件
認定小微企業的三個標準:
1、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
2、對于工業企業,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
3、對于其他企業,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
對于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會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4、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所稱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并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一)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
(二)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一、認定小微企業的三個條件
認定小微企業的三個標準:
1、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
2、對于工業企業,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
3、對于其他企業,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
對于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會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4、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所稱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并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一)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
(二)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2022年規上企業認定標準為:
1.規模以上服務企業是指年主營業務收入在1000萬元及以上的服務企業;
2.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是指年主營業務收入在2000萬元及以上的工業企業;
3.規模以上建筑企業是指具備資質和等級的建筑業,不看營業額;
4.規模以上商業企業是指年商品銷售額在2000萬元及以上的批發業企業(單位)和年商品銷售額在500萬元及以上的零售業企業(單位)。
規模(限額)以上單位是指:規模以上工業法人單位,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業法人單位,限額以上住宿和餐飲業法人單位,規模以上服務業法人單位,有資質的建筑業,房地產開發經營業。確定以上單位達規的標準為:
1.規模以上工業: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工業法人單位。
2.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業: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批發業、年主營業務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零售業單位。
3.限額以上住宿和餐飲業:年主營業務收入200萬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飲業單位。
4.規模以上服務業:年營業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服務業法人單位,包括: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衛生;年營業收入1000萬元及以上的服務業法人單位,包括: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教育,以及物業管理、房地產中介服務、房地產租賃經營和其他房地產業;年營業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服務業法人單位,包括: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社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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