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險怎么報銷流程
生育保險報銷流程如下:
1、婦女懷孕之后、小產或者是計劃生育術前,由用人公司或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點工作人員帶著申請材料到社會勞動保險處生育險窗口。
2、工作人員受理批準后,頒發醫療證。
3、生育女員工產假滿30日內,由用人公司或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點工作有員帶著申請材料來到社會勞動保險處,在生育險窗口進行待遇清算。
4、工作人員受理批準后,支付生育醫療費和生育津貼。此外,每個地區的生育險主要的報銷標準規定都不同,建議登錄當地的社保局官網進行查詢,或是直接撥打當地的社保局的電話進行咨詢。
生育保險中遇到的問題
1、女性職工在產假期間基本的生活需要就由生育津貼來維持,女性職工在生產完三個月內需要向相關的部門進行生育津貼的申領,每個人能夠拿到手的錢不太一樣,有一個計算的公式,通常是以女職工本人生育當月繳費基數除以30天,再乘以假期的天數,如果生育津貼低于本人標準的,那么差額部分就應該由企業補足。
2、生育保險當中還包括生育醫療待遇,用于保障女職工懷孕和生產期間以及職工實施節育手術時的基本醫療保健需要。
3、已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則,生育保險會進行資金的籌集,由企業按照工資總額一定比例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相應的保險費用,建立了生育保險基金,所以職工是不用繳納生育保險費用的。
4、在生育津貼方面如果有問題的話,就要按照有關的要求進行材料的上報,只要通過審核之后就能夠處理,但是也需要自己學會合理的操作,如果自己的權益受到了侵害,也需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職工生育險怎么報銷流程
職工生育險報銷流程:
1、女職工懷孕后、流產或計劃生育手術前,由用人單位或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人員攜帶申報材料到區社會勞動保險處生育保險窗口;
2、工作人員受理核準后,簽發醫療證;
3、生育女職工產假滿30天內,由用人單位或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人員攜帶申報材料到區社會勞動保險處生育保險窗口辦理待遇結算;
4、工作人員受理核準后,支付生育醫療費和生育津貼。
5、參保職工在同時具備下列條件時,可按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1)符合國家、省、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
(2)分娩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已為其參加生育保險且連續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滿12個月。
(3)產前檢查費和生產費用,當事人攜帶結婚證、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開具的計生證明到生育保險定點醫院直接刷卡結算。
(4)申報生育津貼和一次性營養補貼,需填寫《生育保險待遇申報表》并加蓋單位公章,提供結婚證、獨生子女證(孩子的)、出院小結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間的工作日前往市醫保中心生育科辦理申報手續。
一、用人單位需要提交的申報材料:
1、社會保險登記表;
2、參加基本養老、工傷和生育保險人員增減表;
3、企業職工基本養老、工傷和生育保險申報匯總表。
二、生育女職工需要提交的申報材料:
1、計劃生育部門簽發的計劃生育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醫療部門出具的嬰兒出生(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生育女職工、計劃生育手術職工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醫療證審領表;
5、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證申領表;
6、生育醫藥費報銷申請單;
7、生育保險待遇核準結算表;
8、生育保險外地就醫申請表;
9、生育醫療費用票據、費用清單、門診病歷、出院小結等原始資料;
10、收款收據。
三、配偶生育的男職工需要提交的材料:
1、計劃生育部門簽發的計劃生育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醫療部門出具的嬰兒出生(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男職工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期限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其參保職工申辦生育保險待遇的,該職工的生育保險待遇由用人單位按照所在統籌地區的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
四、生育保險的保險范圍是怎么樣的:
1、生育保險基金以生育津貼形式對單位予以補償。
(1)難產及實施剖宮產手術的,增加半個月的生育津貼,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半個月的生育津貼;
(2)妊娠3個月(含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引產的,享受1個半月的生育津貼,妊娠3個月以內因病理原因流產的,享受1個月的生育津貼。
生育津貼以女職工產前或計劃生育手術前12個月的生育保險月平均繳費工資為計發基數。
2、生育營養補貼與圍產保健補貼,凡符合享受國家規定90天(含90天)以上產假的生育女職工可享受生育營養補貼300元、圍產保健補貼700元。
3、一次性生育補貼,原在單位參加生育保險的女職工失業后,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生育時,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補貼:
(1)流產400元
(2)順產2400元
(3)難產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
對參加生育保險的男職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險范圍,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生育第一胎時,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補貼。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第五十四條 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
第五十五條 生育醫療費用包括下列各項:
(一)生育的醫療費用;
(二)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項目費用。
第五十六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一)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
(二)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
生育津貼報銷流程
生育津貼的報銷流程:
1.女職員在懷孕后需要由用人單位或者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人員攜帶好申報材料(包括新生兒出生證、本人身份證等)前往區社會勞動保險處生育保險窗口辦理相關手續;
2.工作人員受理資料、核準、簽發醫療證;
3.生育女職員產假滿一個月之內(各地政策有所差異,具體可咨詢當地社保中心),由用人單位或者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人員攜帶好相關資料前往區社會勞動保險處生育保險窗口辦理待遇結算手續;
4.工作人員受理資料、核準、支付生育醫療費和生育津貼。
一、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用人單位為職工累計繳費滿1年以上,并且繼續為其繳費;
2、符合國家和省人口與計劃生育規定。
二、生育保險報銷范圍:
1、生育醫療費。
女職工生育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超出規定的醫療業務費和藥費(含自費藥品和營養藥品的藥費)由職工個人負擔。
女職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醫療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醫療費,按照醫療保險待遇的規定辦理。女職工產假期滿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療的,按照有關病假待遇和醫療保險待遇規定辦理。
(1)、所需材料:
《生育服務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嬰兒出生證明復印件一份;醫學診斷證明書復印件一份;所有收據、處方(中、西藥費)原件,按日期先后順利整理齊;《生育保險醫療費用手工報銷申報表》一份(須用黑色簽字筆填寫)。
(2)、提交時間:每月1-10日(嬰兒出生后的2個月后辦理)。
(3)、經辦流程:參保單位經辦人持以上材料上報社保中心,受理審批后30個工作日支付生育醫療(產前檢查)費用。
2、生育津貼。
女職工依法享受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按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1)、所需材料:
《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生育服務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嬰兒出生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醫學診斷證明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申領生育津貼人員信息登記表》一式兩份(須用黑色簽字筆填寫)。
注:以上復印件必須用A4紙。
(2)、提交時間:每月1-10日(嬰兒出生后的2個月后辦理)。
(3)、經辦流程:單位經辦人持以上材料上報社保中心,受理審批后30個工作日支付生育津貼費用。
符合享受晚育(滿二十三歲)獎勵津貼條件的,夫妻雙方應在《申領生育津貼人員信息登記表》中選擇享受晚育津貼的對象,且夫妻雙方本人簽字確認,并由雙方單位蓋章。
夫妻雙方均已參加生育保險的,由女方單位填報《申領生育津貼人員信息登記表》;女方未參加生育保險,男方已參加生育保險,且由男方享受晚育津貼,則男方單位須填報《申領生育津貼人員信息登記表》(一式兩份)并進行申報工作。
三、生育津貼多久內報銷有效
生育津貼多久內報銷有效,各地標準不一。用人單位在職工生育30日內憑登記表、出生醫學證明、出院小結等證明材料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手續。社保經辦機構將職工生育津貼、護理假津貼撥付給用人單位。用人單位必須將其用于職工在產假、護理假期間內應享受的工資及福利待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六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一)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
(二)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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