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如何申請工傷保險待遇
職工如何申請工傷保險待遇職工申請工傷保險待遇流程:用人單位未申請,工傷職工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申請工傷認定;工傷職工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攜帶工傷認定決定書、勞動能力鑒定書等資料申請工傷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發生工傷后如何申報工傷保險待遇
法律分析:第一步準備相關資料辦理工傷認定申請;第二步工傷員工勞動能力鑒定;第三步傷殘保險待遇。發生工傷事故之后,要及時進行工傷認定。法律規定,工傷保險待遇主要依據工傷認定登記為標準享受不同待遇。在受傷職員的醫療期內,用人單位需要對勞動者提供停工留薪,按月發放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工傷保險待遇申領規定是怎么樣的
工傷保險待遇申領規定是:
1、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2、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3、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法律依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五條,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工傷保險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工傷保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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