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交社保受傷了公司怎么賠償
工傷沒有社保,由用人單位按照社保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可爭取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就業和醫療補助金、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停工留薪期待遇等諸多項目,各項計算方法不同。
一、沒有買社保工傷公司怎么賠償 沒有社保,單位支付全部工傷待遇。先申請工傷認定,認定為工傷后,做勞動能力鑒定,再根據傷殘等級計算賠償金額。可爭取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就業和醫療補助金、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停工留薪期待遇等諸多項目,各項計算方法不同。 法律依據: ? 《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二條規定 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二、工傷賠償的計算方式 1、 醫療費計算公式 醫療費賠償金=診療金額 藥品金額 住院服務費金額 后續醫療費 2 、交通食宿費計算公式 交通食宿費金額=交通費 住宿費 伙食費=單位職工出差交通費標準*往返次數*人數 單位職工出差食宿費標準*天數*人數 單位職工因工出差伙食費標準*天數*人數 3 、住院伙食費賠償金額的計算公式 住院伙食補助費賠償金額=因工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人、日)*70%*人數*天數 4 、輔助器具費計算公式 輔助器具費賠償金額=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器具數量 5 、停工留薪期間的計算公式 停工留薪期間的工資福利=工傷職工受傷前的月工資福利待遇*醫療期 6 、生活護理費的計算 護理費=護理人收入(護理人有收入的按誤工費的規定計算,參照當地同級護工勞務報酬計算)*護理人數(原則上為一人,如需多人照顧,醫院或鑒定機構應明確指出須多人照顧)*護理期限(計算到評殘時為止) 評殘后:護理費賠償金額有三種情況: 1,進食2,翻身3,大小便4穿衣洗漱5,自我移動 滿以上5項為完全不能自理,滿以上三項為大部分不能自理,滿其中一項為部分不能自理 完全不能自理的計算公式: 護理費=統籌地區上年度平均月工資*護理期限(月)*50% 大部分不能自理的計算公式: 護理費=統籌地區上年度平均月工資*護理期限(月)*40% 部分不能自理的計算公式: 護理費=統籌地區上年度平均月工資*護理期限(月)*30% 評殘后的護理期限計算到職工恢復生活治理能力為止,最長不超過20年 7 各級傷殘待遇的計算公式 性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月數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一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7個月 二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5個月 三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3個月 四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1個月 五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8個月 六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6個月 七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3個月 八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1個月 九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9個月 十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7個月 勞動者在發生工傷等情形時可以申請工傷保險賠付,但如果如用人單位未依法給工傷職工繳納保險且拒不承擔工傷職工工傷待遇的,工傷職工可以依法申請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工傷待遇。具體的賠償項目要看你的傷殘等級,通常包括醫療費、康復費、停工留薪期工資、護理費、伙食補助費、交通食宿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傷殘津貼等。
公司沒交社保工傷賠償怎么賠
企業沒交社保發生工傷事故的,由企業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支付所有工傷保險待遇。工傷保險待遇包括: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其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一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
沒購買社保能否獲得工傷賠償
工傷賠償主要來自工傷保險基金,社保中的工傷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繳納,用人單位未繳納的屬于用人單位的過錯,用人單位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只要職工是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且經工傷認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六條: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且經工傷認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其中,經勞動能力鑒定喪失勞動能力的,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應當簡捷、方便。
《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二條: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 1 倍以上 3 倍以下的罰款。
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并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滯納金后,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支付新發生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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