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年金保險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夫妻一方依據以生存到一定年齡為給付條件的具有現金價值的保險合同獲得的保險金,宜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楹笥梅蚱薰餐敭a購買的年金險保單,投保人及被保險人均為夫妻一方的(包括自己給自己投?;蚍蚱藁ケ煞N情況)。那么該保單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如離婚保單現金價值應予分割,婚后獲得的年金也應視為夫妻共同財產,一并予以分割。
婚后夫妻一方用個人財產為自己購買的年金險保單,該保單屬于個人財產,如離婚保單現金價值不予分割;結婚后領取的年金保險金不超過原保費的情況下,該部分年金保險金仍屬于婚后個人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エ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婚后個人保險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要分以下情況:
1、根據我國目前的法律規定,保單所載明的受益人對保險金的權利是預期的,不確定的,保險金能否成為受益人的既得權益,取決于保單是否持續有效或受益人是否變更等各種因素。
2、如果發生保險事故前,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已申請變更了受益人,那么,該筆保險金就歸變更后的受益人享有。
3、因此,夫妻離異時,這種預期利益不應屬于夫妻關系續存期間的財產,不應按照夫妻共有財產處理。
夫妻共同財產大體包括以下幾類:
1、夫妻雙方或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通過勞動所得的財產。如工資、承包收益及從事多種經營的收益等。
2、夫妻雙方或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通過繼承、遺贈、贈與和其他合法途徑(如股息、利息、紅利、專利權所得、稿費等)所得的財產。
3、婚前個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財產,如果結婚多年(審判實踐中一般掌握10年以上),由雙方長期共同使用、經營、管理、修繕的,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
4、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復員、轉業軍人所得的復員費、轉業費,離婚時,如夫妻共同生活時間較長,可視為共同財產。
5、婚前財產和婚后財產無法查清的,應推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如夫妻雙方對某項財產的歸屬有爭執,主張權利的一方未提出確鑿證據的,一般按共同財產處理。
6、結婚登記時,一方或雙方父母贈與雙方的現金或為雙方購置的家具用品以及親友送給雙方的結婚禮物,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
7、婚后購置的貴重首飾,價值很大的圖書資料,以及摩托車、拖拉機、汽車等生活、生產資料,雖屬個人專用,也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8、工商業個體戶、農業責任田的承包戶和專業戶,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當年收益,當年無收益的養殖、種植業上的投資,均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擴展閱讀:【保險】怎么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法律分析:保險單算夫妻共同財產,保險合同所涉及的個人資產主要包括保險費、保單紅利、退?,F金價值、養老金、保險賠款等項目。然而,這些保險合同相關個人財產是否歸入婚后共有財產,還需要視具體情況而定。除非保險合同或者夫妻雙方有特別約定,絕大多數情況下,保險費、保單收益、現金價值、養老金都屬于婚后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對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范圍作出了規定,即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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