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社保轉移的流程:
1、攜帶證明材料,去當地社保機構,申請出具參保憑證:
(1)職工流動就業參保繳費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關系可以轉移接續,繳費年限合并計算,個人賬戶儲存額累計計算;
(2)職工離開本市,到其他地區就業的,先由繳費單位或本人攜帶本人身份證、養老保險手冊、醫療保險證卡、《參保職工跨省流動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申請表》等有關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務大廳申請,清算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后,打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3)再由本人持《參保繳費憑證》至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按規定提出書面申請,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由雙方社保經辦機構在規定期限內辦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參保人員不用往返奔波。
2、向新的社保經辦機構提出社保關系轉移申請。在就職后,由新單位按照規定辦理社保關系并辦理繳費。申請時需出具原來的參保憑證,并填寫轉續申請表;
3、新社保工作機構進行審核。由新社保工作機構審核轉續申請表是否符合轉續條件。
社保轉移的辦理條件有哪些
1、參保人員的社保賬戶已暫停的;
2、轉出:
職工意愿流動到外省就業參保的;
3、轉入:
職工意愿流動到一方就業參保的,且男性不滿50周歲、女性不滿40周歲的;
4、社保中心要求的其他條件。
社保轉移的資料有哪些
1、參保人的本人的身份證;
2、解除勞動關系證明;
3、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4、參保人準備好上述材料的應當向轉移地的社保機構提出轉入申請,辦理社保轉移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辦理社保轉移手續一般需要兩個流程,即社保的轉出和轉入。
1、辦理社保轉移手續第一步就需要勞動者與新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并且開始繳納社保,由用人單位或者勞動者本人向社保部門進行申請辦理養老保險的續接手續。
2、新單位所在地的社保部門受理申請之后,將在15個工作日之內進行審核。接收社保部門審核通過之后,向勞動者原繳費社保部門發送同意接收的通知書。沒有審核通過的,社保部門要告知申請人理由。
3、原繳費的社保部門接到通知書后,將在15個工作日之內整理好勞動者的材料,辦理好各項手續。
4、接收的社保部門接受原來社保部門交付的資料和材料后要在15個工作日之內辦結所有的事項,完成勞動者的社保轉移手續。辦結之后通知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告知其手續已經辦結。
社保轉移要注意的事項
一、個人在辦理社保轉移之前,首先要確保社保是停止的狀態。如果在繳納狀態是不能辦理轉移的。
二、辦理社保轉移是去最后購買社保的地方,而不是第一次買社保的地方。(之前個人買社保去第一次繳納的地方,所以理應以為是去辦卡的地方買,白跑了一趟)我在這一點上就走了冤枉路,請其他的朋友警戒此事。
三、個人必須在轉移地有繳納社保才能辦理轉移。(比如把深圳社保轉移到廣州,那么參保人必須在廣州單位有參保才能把個人在深圳繳納的社保轉移到廣州繳納)。
四、辦理社保轉移需要的資料是身份證復印件,社保卡、開具相關繳費憑證。(養老轉移憑證、醫療轉移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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