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醫療保險,不論是城鎮職工醫療還是城鎮居民醫療,首先需要按當地醫療保險機構批點的當地定點醫療機構進行住院治療。 2、如果需要去其他醫療機構進行治療,需要到當地社區醫院或者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者定點醫療機構出具轉診證明。 3、如果是在當地醫保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的,在出院結賬的時候,醫院會自動給你扣除 醫療保險報銷 的部分。 4、在當地醫保定點治療但是不是住院的,或者是放療、化療之類的,在醫院沒有報銷的,可以帶著醫院出具的正式發票、醫療診斷書、用藥詳單、社會保障卡或醫療卡到當地行政服務中心醫保窗口進行報銷。 5、如果是在其他醫療機構進行治療的,有轉診證明的,在出院之后,或者沒出院必須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所有治療發票、醫院診斷書、住院證明、身份證、社會保障卡、用藥詳單、病歷等到戶口(醫保)所在地的醫保窗口進行報銷。 6、如果沒有轉診證明或者是直接在異地就醫的(有時候情況緊急或者距離太遠無法及時出具轉診證明),這種情況,需要到你居住地的社區出具居住證明,比如說是租住在這里的,還是和兒女一起住等等。報銷時帶著步驟5的所有材料,加上居住證明即可。
法律客觀:《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在參保地就醫的,醫療保險在出院結算時候直接報銷,異地就醫則需要到參保地提交資料報銷。
在參保地就醫報銷是很方便的,參保者只需要在住院時候提供本人的身份證,社保卡等資料登記資料登記就醫就可以。在出院辦理手續時候,醫院就通過社保系統對符合條件的費用進行現場報銷,現場進行醫療保險報銷手續。
若在異地就醫則相對麻煩,需要參保者提供相關的異地就醫備案手續辦理出院,然后個人還需要把醫院出具的相關明細清單,發票,就醫記錄等資料帶回參保地;在參保地社保部門再次提出醫療報銷。報銷的比例是根據各地情況以及項目情況而定的,但是住院時個人必須先預交醫療費押金,出院結賬后多還少補。
醫療保險報銷所需材料
1、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的原件。
2、定點醫療機構專科醫生開具的疾病診斷證明書原件。
3、門診病歷、檢查、檢驗結果報告單等就醫資料原件。
4、財政、稅務統一醫療機構門診收費收據原件。
5、醫院電腦打印的門診費用明細清單或醫生開具處方的付方原件。
6、定點藥店:稅務商品銷售統一發票及電腦打印清單原件。
7、如果是代人辦理則需要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原件。
醫療保險的報銷流程:
1、辦理人提交報銷單據等材料到社保機構受理;
2、受理部門自收到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結算,支付工作;
3、社保機構批準申請的,申請人領取社會醫療保險醫療費報銷單后,予以報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準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醫保報銷,購藥、門診和住院適用不同的醫保報銷規定。
1、購藥時,持卡人去醫保定點機構買藥,費用走個人賬戶;
醫保分兩個帳戶,個人帳戶,體現在醫保卡內的錢,可以用來在定點藥店買藥,門診費用的支付和住院費用中個人自付部分的支付;統籌帳戶,由醫保中心管理,參保人員發生符合當地醫保報銷的費用由統籌帳戶支付
2、去門診看病,保存好診斷證明、病歷、報告單、收費單據等原件,去當地社保機構辦理報銷;
在就醫的時候,向定點醫院出示醫保卡證明參保身份,在結帳的時候,該個人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醫保卡或者現金支付,該醫保報銷的部分由醫保和醫院結算,個人不需要先支付再報銷;
3、住院時,先交存一定押金,出院時根據醫保報銷比例進行款項結算,多退少補。
住院報銷的時候,有個起付線,也就是說起付線的錢需要自己支付,超過起付線的部分才能根據當地醫保的規定報銷,報銷比例各地是不一樣的,大概75%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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