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農村戶口可以交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也就是由農村戶口辦里的養老保險。另外在城鎮工作的,可以參加城鄉職工社會養老保險,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
法律客觀:《社會保險法》第二十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一條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按月領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法律分析】:鄉村醫生待遇問題,國家現在只是出臺大政方針,國家規定鄉鎮衛生院是公益事業,特別是實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差弊藥品零差價制度后,鄉鎮衛生院的公益性顯得更為突出,大部分地方都上劃為縣衛生局管理,工資的70%由縣財政直接撥付,30%由縣財政根據實際藥品差價量補貼。全國各個地方因經濟條件不一樣、實行進度也不一樣,但這是大政方針、是方向,是遲早要實施的事。 中央對鄉村醫生的社會養老問題: 1.高度重視,認真研究解決鄉村醫生養老保障問題。各級政府應把解決鄉村醫生養老保障、把更新基層衛生隊伍擺在建立完善新型農村衛生服務體系的首要位置。由政府牽頭,衛生、勞動和社會保障、財政、發改等部門具體負責落實,將鄉村醫生納入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范疇,制定出適應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鄉村醫生養老保險繳費標準,建立“鄉村醫生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在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的同時,不再為將來留歷史問題和產生重復無效的投入。 2.按照因地制宜、承認歷史、分類參保原則制定養老保險政策。根團州據本地財力情況和國家社保政策,積極借鑒先進地區開展鄉村醫生養老保險經驗,充分考慮鄉村醫生隊伍歷史原因,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確定參保原則,明確補助政策。對鄉村醫生男60歲、女55歲為養老保險金享受年齡,未達到享受養老金年齡的在職鄉村醫生,按規定由政府、用人單位、個人按比例補繳和續繳養老保險金。已達到“退休”年齡的鄉村醫生,可根據從業年限,由政府給予一次性養老補助金。 3.采取政府主導,多途徑落實補助資金。鄉村醫生養老保障資金由政府、用人單位、個人合理負擔,財政應承擔的部分由各級財政按比例分擔。一是公共衛生服務資金中可確定一定比例用于補助養老保險;二是農村社區衛生服務站創建補助也可以優先作為解決鄉村醫生養虛或族老保險的補助資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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