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給員工買社保應該怎么賠償
一、單位沒有給員工交社保怎么賠償
1、公司未繳納社保的賠償是可以按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工資作為補償金,如果單位拒絕支付這筆補償金的話,那么也是可以直接的申請勞動仲裁,由勞動部門來解決雙方的指正腔糾紛,這樣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權益。
賠償方式如下:
(1)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繳納社會保險為由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
(2)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3)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4)如公司沒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補繳社保的,公司一直沒有簽合同,也是違法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還要承擔賠償金的,賠償金清者的標準是經濟補償的兩倍,如果是勞動者提出辭職,可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5)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公司還要支付失業保險金的,如果公司有加班行為,還要按法定標準支付加班工資以及加付賠償金的,如果公司克扣工資,還應足額支付工資以及加付賠償金的就以上糾紛,無法協商的可以提起仲裁處理。
2、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人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工人向社會保險經辦組織申請解決社會保險登記,未解決社會保險登記唯衫的,由社會保險經辦組織核定其應當交納的社會保險費。
二、設會保險的用處:
1、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
2、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公司不給員工交社保怎么處罰
單位不交社保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罰款。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勞動者有權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動者有權以用人單位未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手續,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能補辦導致其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為由,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社保機構有權對不辦理社保登記的用人單位及負責人直接罰款。
公司不給員工購買社保該如何處罰
社會保險是國家為了預防和分擔年老、失業、疾病以及死亡等社會風險,實現社會安全,而強制社會多數成員參加的,非營利性的社會安全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社保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法定義務,必須繳納。即使通過約定來放棄繳納社保,也不能免除單位的責任,這樣的約定是無效的。社保是可以中斷的,只要累積繳納足夠的年限就可以了。
按照相關法律上的規定,員工跟公司建立勞動關系,那么是需要給員工購買社會保險的。如果公司不及時給員工購買社會保險的話,因此員工將享受不到一些權益,特別是工傷保險待遇。
實踐中,企業要是不交社保的,就要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企業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而且,你在跟企業簽訂勞動合同之后,發現對方不給你買社保的,那你可以去申請勞動仲裁。申請勞動仲裁的,一般需要走下面的步驟:
1、首先需要你準備下面幾種材料:
(1)勞動爭議申訴書一式三份;
(2)到工商局查詢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料一份,費用60元;
(3)勞動者的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4)復印證據資料一式三份,如勞動合同或協議、工資單、工牌、上班打卡記錄、同事的證人證言等。
2、向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一般都是向所在區、縣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最后,一般上,公司不想承擔員工社保的,就會要求你們都簽不交社保保證書的,要是因此沒有交上社保,而后又在工作中受傷而不能申請工傷認定、傷殘鑒定的,也可以去申請勞動仲裁解決。當然,要是社保權利被侵害的人較多的,建議就是可以委托一兩個專業律師參加仲裁,或是在最后委托他們去參加訴訟都可以。
還需要注意地是,現在很多員工因為擔心購買社保自己拿到的工資會變少,所以在公司不給買社保的時候,也不反對,其實這是不對的。社保對于任何一個員工來說都是重要的,所以,要是你因為這個去申請勞動仲裁了,如果涉及的利益較多的,建議可以找個擅長解決勞動糾紛的律師介入處理。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
第十三條繳費單位未按規定繳納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數額外,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滯納金
滯納金并入社會保險基金
第二十三條繳費單位未按照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或者未按照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特別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職工社保公司不給交了怎么辦
職工社保公司不給交了可以與單位交涉或協商、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反映情況、提起勞動仲裁、向社保局投訴、提起訴訟。用人單位不給員工繳納保險屬于違法、違規行為,觸犯法律,需要承擔相應責任。如果不交保險,員工可以投訴至勞動監察部門,到時候會要求公司補繳保險,公司拒不執行的會下達處罰決定書,直至要求法院強制執行。
職工社保公司不給交了的處理辦法有:
1、與單位交涉或協商。如果工作單位不為員工辦理社會保險,員工可以向單位工會反映,請求工會出面與單位管理層進行協商解決;沒有工會組織的,員工代表可直接和公司高層進行協商和溝通。
2、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反映情況。如果跟單位協商不成,就向本地區勞動部門反映,勞動部門會按照員工的反饋,跟單位詢問與調查事項有關的單位和個人,要求其對與調查事項有關的問題作出說明、提供有關證明材料,要求單位補繳社保。
3、提起勞動仲裁。與公司協商不能解決問題的,可向當地勞動仲裁部門提起仲裁。
4、向社保局投訴,要求社保部門督促單位補繳。
5、提起訴訟。對仲裁結果不服,或是單位拒不履行仲裁決定的,可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6、同時,按照《勞動合同法》第38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職工如何查詢社保賬戶?
1、社保中心查詢
如果對自己的社保帳號不清楚,可以攜帶身份證到各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業務辦理大廳查詢。
2、上網查詢
登陸所在城市的勞動保障官方網站或社會保險業務網站,點擊“個人社保”信息查詢”窗口,輸入本人身份證和密碼(密碼是你的社保證編號或者身份證出生年月),即可查詢本人參保信息。
3、電話咨詢
撥打勞動保障綜合服務電話進行政策咨詢和信息查詢。
4、觸摸屏查詢
各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業務辦理大廳內如果設有社會保險觸摸屏查詢系統,刷卡或根據屏幕提示輸入卡號或身份證號進行查詢。
由上可知,職工社保公司不給交了,員工應該及時到有關部門先舉報,然后可以要求其先進行繳納,并且可以就沒有繳納的部分要求單位補償,如果都行不通可以向當地的法院提出民事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愿參加社會保險的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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