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繳社保需要什么條件
法律主觀:
個人補繳社保流程:參保單位填寫《城鎮職工醫療保險補繳申請表》,附職工勞動合同復印件、工資表等資料交當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當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后進行補繳處理,確定補繳期限,打印《補繳確認表》,交參保單位確認后出具征繳計劃。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條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社保如何補繳
社保如何補繳
一、補繳條件
補繳社保,一般是針對一些歷史遺留問題,進行參保(補繳)。男60歲以下,女50歲以下。社保滿15年,可不必補繳。
二、補繳時效
根據《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一般情況下,補繳保險的期間根據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視企業情況而定。
三、所需材料
(1)各地區政策不同,要求的材料不同。
(2)補繳的時間不同,要求的材料也不同。一般來說,補繳的月份越早,所需要的材料越多。
具體所需材料,建議登陸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查看,或撥打1233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電話咨詢。
社保補繳政策
社保補繳政策如下:
1、繳費年限不足:如果個人繳費年限不足,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內補繳社保費用,以滿足享受社保待遇的資格。一般來說,補繳的時間是自參保之日起算。
2、 繳費漏繳:如果個人有社保繳費漏繳的情況,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內補繳社保費用,以彌補漏繳的時間段,以滿足享受社保待遇的資格。
3、 退休后補繳:如果個人在退休后發現自己的社保繳費不足或漏繳,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內補繳社保費用,以提高自己的退休待遇。
社保補繳的流程一般如下:
1、 確認補繳資格:需要先確認自己是否符合社保補繳的資格,包括繳費年限、參保時間等條件。具體條件可以參照當地社保部門的規定。
2、計算補繳金額:需要計算出需要補繳的社保費用,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方面的費用。
3、填寫申請表:需要填寫社保補繳申請表,填寫個人基本信息、補繳的社保類型、補繳的時間段等信息。
4、繳納社保費用:需要按照計算出的補繳金額,到當地社保部門或指定銀行繳納社保費用,繳費方式包括現金、銀行轉賬等。
5、 提交申請材料:需要將填寫完整的申請表和繳納社保費用的相關證明材料提交當地社保部門。
6、 審核申請材料:社保部門會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和核實,確保申請人符合補繳條件和標準。
7、等待審批結果:社保部門會根據實際情況審核申請材料,并給出補繳結果。如果申請被批準,則可以繼續享受社保待遇。
社保補繳的材料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1、申請表:需要填寫完整的社保補繳申請表,包括個人基本信息、補繳的社保類型、補繳的時間段等信息。
2、支付憑證:需要提供社保繳費的支付憑證,包括現金繳納的收據、銀行轉賬的回單等。
3、 身份證明:需要提供個人身份證、戶口簿等證明身份的材料。
4、 工作證明:需要提供工作單位出具的工作證明、退休證等證明個人工作經歷和退休時間的證明材料。
5、 繳費證明:需要提供個人社保、醫保等繳費證明材料。
綜上所述,社保補繳政策因地區和個人情況而異,具體的補繳標準、時間和方式需要根據當地社保部門的規定而定。如果有問題,建議咨詢當地社保部門或相關機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社保一次性補繳新規定
社保一次性補繳新規定如下:
1、適用范圍:新規定適用于企業、機關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以及個體工商戶等各類社會保險繳費主體;
2、補繳時間:社會保險一次性補繳的時間可延長至5年以內。在此期間,企業或個人可以一次性補繳欠費的社會保險費用;
3、補繳金額:根據新規定,補繳金額不再有限額,企業或個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主選擇補繳金額;
4、補繳方式:企業或個人可以選擇在網上或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一次性補繳手續。其中,在網上辦理的,需要提供相關的電子材料,包括企業或個人的相關證明、繳費清單、繳費憑證等。
社保補繳申辦條件:
1、參保人員的年齡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即男60周歲、女55周歲,可以申請補繳6個月以內的社會保險費;
2、新農保、城居保政策實施時,參保人的年齡距規定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達到退休年齡前不足的年份應當逐年繳費。在達到退休年齡后不足的年份可以選擇一次性補齊,但需要大家注意的是,補繳后的累計年限最長不能超過15年;
3、因法院調解、勞動監察、勞動仲裁等裁決后需要補繳社會保險費的;
4、根據居轉戶的規則需要補繳社會保險費的。
綜上所述,在實際法律問題情景中,如遇到社保繳納或醫保報銷等問題,可以直接到咨詢當地社保局工作人員,或者撥打全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電話12333。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并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于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于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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