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保險公司的理賠程序具體如下:第一步:立案檢驗。保險人接到出險通知后,先編號立案,然后派員對現場進行查勘,做原始記錄,包括:財產遭受損失的實際情況以及施救整理情況等。第二步:審查單證,審核責任。第三步:損失調查。在損失檢驗和審核各項單證的基礎上,包括赴現場實地調查和函電了解,或向專家、化驗部門復證。第四步:核算損失程度。在財產保險中,須根據被保險人所提供的索賠文件或證物核算損失的數額,以決定賠償的數額。第五步:損余處理。損余物資的作價和處理,關系到賠款額度的大小,也關系到殘余物資的利用。第六步:給付賠款。經被保險人同意保險公司的理算結果后,被保險人即可領款。第七步:行使代位追償權。如果損失原因屬第三者責任時,保險人賠償后, 可取得被保險人向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代位(代被保險人)向第三者追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三條 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申請車險理賠的流程是:1、通知保險公司;2、根據保險公司告知,提交相關證明資料;3、保險公司經核實屬于保險責任的,與被保險人達成賠償保險金的協議后10日內,賠償保險金。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險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險公司的,保險公司應當立即給予答復,告知被保險人或者受害人具體的賠償程序等有關事項。第二十八條規定,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申請賠償保險金。保險公司應當自收到賠償申請之日起1日內,書面告知被保險人需要向保險公司提供的與賠償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二十六條人壽保險以外的其他保險的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險人請求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人壽保險的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險人請求給付保險金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二十二條保險事故發生后,按照保險合同請求保險人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時,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應當向保險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有關的證明和資料。保險人按照合同的約定,認為有關的證明和資料不完整的,應當及時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補充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二十三條保險人收到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后,應當及時作出核定;情形復雜的,應當在三十日內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保險人應當將核定結果通知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屬于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達成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協議后十日內,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保險合同對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期限有約定的,保險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保險人未及時履行前款規定義務的,除支付保險金外,應當賠償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保險人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義務,也不得限制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險金的權利。
法律分析:車險快速理賠程序方面有以下幾個程序:
1、投保人及時報案。
2、保險公司人員對車輛進行檢查。
3、確定損失的金額。
4、保險公司審批。
5、保險公司進行賠付等。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二十條 發生可以自行協商處理的財產損失事故,當事人可以通過互聯網在線自行協商處理;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有爭議的,可以通過互聯網共同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線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當事人報警的,交通警察、警務輔助人員可以指導當事人自行協商處理。當事人要求交通警察到場處理的,應當指派交通警察到現場調查處理。
第二十一條 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協議的,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協商協議書,并共同簽名。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協商協議書應當載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天氣、當事人姓名、駕駛證號或者身份證號、聯系方式、機動車種類和號牌號碼、保險公司、保險憑證號、事故形態、碰撞部位、當事人的責任等內容。
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協議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
(一)當事人自行賠償;
(二)到投保的保險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險理賠服務場所辦理損害賠償事宜。
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協議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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