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注: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繳費年限相同的情況下,基礎養老金的高低取決于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就是自己實際的繳費基數與社會平均工資之比的歷年平均值。低限為0.6,高限為3。因此在養老金的兩項計算中,無論何種情況,繳費基數越高,繳費的年限越長,養老金就會越高。養老金的領取是無限期規定的,只要領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即使個人帳戶養老金已經用完,仍然會繼續按照原標準計發,況且,個人養老金還要逐年根據社會在崗職工的月平均工資的增加而增長。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領取得越多,相對于交費來說,肯定更加劃算。
例如:根據上述公式,假定男職工在60歲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4000元。
累計繳費年限為15年時,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0.6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0.6)÷2×15×1%=48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1.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1.0)÷2×15×1%=60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3.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3.0)÷2×15×1%=1200元
累計繳費年限為40年時,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0.6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0.6)÷2×40×1%=128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1.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1.0)÷2×40×1%=160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3.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3.0)÷2×40×1%=3200元
個人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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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繳費指數計算公式:由參保人每年的繳費基數除以當地上年的職工平均工資,得出繳費當年的繳費工資指數,如此每年計算一次,到退休時,把每年的繳費工資指數相加,然后再除以實際繳費年限得出的。
參保人的繳費基數為800元,參保當地上年的職工平均工資為1200元,則可以計算出參保人的個人繳費指數為800÷1200=0.6667。
平均繳費工資指數與養老金水平的高低密切相關,平均繳費工資指數高,養老金待遇就相應提高。
個人平均繳費指數反映職工在整個繳費年限或連續計算的若干繳費年限中的繳費工資平均水平,是計算過度性養老金(退休金)的重要指標。繳費工資的確定實際上就是對職工工資總額的確認。
工資總額是指各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職工的哪些收入進入工資總額,哪些收入不進入工資總額,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有明確的規定。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規定,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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