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社保轉移辦理分為線上和線下流程,具體如下:
線下:
1、參保人在跨省活動之前,需要去到原來的參保社保機構開具一份根本社保參保繳費憑據。
2、參保人拿著繳費憑據以及身份證和自己的戶口本去到新的社保組織,請求能夠接續聯絡。
3、新的社保組織會在15個工作日之內審閱請求人是否具備相應的條件。
4、原參保機構在收到聯絡函以后會在15個工作日之內審核請求人是否簽有社保費用,并且進行劃轉。然后給新的參保地一份根本社保聯絡遷移接續信息表。
5、當新的社保和機構收到信息表以及遷移基金以后,就會在15個工作日之內把相關手續辦理完成。
線上:
1、進入到支付寶APP界面后點擊市民中心。
2、打開界面后點擊社保。
3、進入到界面后點擊社保轉移申請即可。
社保分為以下五種,具體包括:
1、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2、醫療保險,是為了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而建立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通過用人單位與個人繳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參保人員患病就診發生醫療費用后,由醫療保險機構對其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
3、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用人單位、職工個人繳費及國家財政補貼等渠道籌集資金建立失業保險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并通過專業訓練、職業介紹等手段為其再就業創造條件的制度;
4、工傷保險,是指勞動者在工作中或在規定的特殊情況下,遭受意外傷害或患職業病導致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以及死亡時,勞動者或其遺屬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5、生育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在懷孕和分娩的婦女勞動者暫時中斷勞動時,由國家和社會提供醫療服務、生育津貼和產假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國家或社會對生育的職工給予必要的經濟補償和醫療保健的社會保險制度。
社保的作用如下:
1、養老保險:達到退休年齡后,可以按月領取退休金;
2、醫療保險:三個月后生效,生病住院的就可以報銷了;
3、生育保險:單位繳費滿一年后生孩子,基本上可以全部報銷;
4、失業保險:繳納超過一年后,如果暫時找不到工作,可以領取一點失業金;
5、工傷保險:一旦發生工傷,治療費用就由工傷基金賠付。社保是計算累計年限的,中間也是可以中斷的。如果辭職,可以把社保轉為個人繳費,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繳納。或者等有新單位,讓新單位接著繳納。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愿參加社會保險的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居民身份證號碼。
轉移異地社保的程序:先由原單位辦理社保的轉移手續;然后由原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出具參保繳費憑證;再由勞動者的現單位或者勞動者本人辦理社保的續接手續;最后及時在新參保地登記并按月繳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三十二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醫療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第三條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由原參保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社保經辦機構)開具參保繳費憑證,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應隨同轉移到新參保地。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法律分析】: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后,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后,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并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七條 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第八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服務,負責社會保險登記、個人權益記錄、社會保險待遇支付等工作。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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