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金怎么申請領取?
失業金申請領取的方法如下:
1、失業人員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應當滿足以下的條件:
(1)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2)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3)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4)失業保險金的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2、失業人員憑失業登記證明和個人身份證明,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手續;
3、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勞動合同解除的情況如下: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錄用條件是指用人單位在招用勞動者時提出的具體要求和標準,如果勞動者被證明不符合用人單位的錄用條件和標準,或者被證明不能勝任合同中規定的工作崗位,用人單位就可依據規定解除與該勞動者所訂立的勞動合同,終止雙方的勞動關系;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要保證生產經營的順利進行,必須有相應的規則對勞動過程進行管理,對勞動者在生產經營中的行為進行管理,對用人單位的各項活動進行管理,規章制度就是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為這種管理而制定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對勞動者不嚴重的失職行為或者未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行為,用人單位不能依據該規定解除勞動者的勞動合同;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綜上所述,勞動者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可以向有關部門申請失業補助金,提交相應的申請材料,有關部門會對材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的,予以辦理相關手續,領取失業補助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六條
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領失業金要什么手續和資料
一、所需材料
1、 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 原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工作)關系的證明及復印件;
3、 戶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區勞動保障站(中心)開出的《失業證》或辦理《失業證》的證明;
4、 本人一寸免冠近照三張。
二、辦理手續:
本人于每月20日前持《失業保險金領取證》和身份證到經辦機構辦理領取手續,每月25日后到銀行領取當月失業保險金。
三、注意事項:
1、 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及以上時間。
2、 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需在失業60日內辦理申領手續。
失業保險金怎么領取?
失業保險金的領取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和按照一定的流程進行申請。一般來說,申領失業保險金需要先進行失業登記,然后提交相關證明材料,最后等待審核結果。
首先,申領失業保險金需要在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失業登記。失業登記需要提供個人身份證明、學歷、工作經歷等證明材料。完成失業登記后,可以獲得一個失業登記證,這是申領失業保險金的必要條件之一。
其次,申領失業保險金需要準備相關證明材料。具體所需材料可以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咨詢,一般包括個人身份證明、失業登記證、銀行卡等。其中,銀行卡是用于接收失業保險金的賬戶,需要確保賬戶信息準確無誤。
最后,提交申請材料并等待審核結果。申請材料提交后,需要等待一段時間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就可以開始領取失業保險金了。需要注意的是,申領失業保險金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如連續繳納一定的失業保險費用、非因本人意愿失業等。
總之,申領失業保險金需要進行失業登記、準備相關證明材料并提交申請,然后等待審核結果。具體流程和所需材料可以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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