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強險中保險追償的對象為對保險事故的發生和保險標的損失負有民事賠償責任的侵權行為人或過錯責任第三者,它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在司法實踐中,交強險追償權的對象則應為無證駕駛人、無相應駕駛資格駕駛人、醉酒駕駛人、服用管制的藥品后的駕駛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駕駛人。當然,在無證駕駛、無相應駕駛資格駕駛人、醉酒駕駛、服用管制的藥品的情況下,車輛的所有人有可能因其管理過錯承擔相應責任時,也成為交強險被追償的主體。
擴展閱讀:【保險】怎么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相關推薦: 保險合同糾紛訴狀(起訴保險公司怎么寫訴狀) 第三者責任險的范圍(第三者責任險的賠償范圍是什么) 第三責任險賠償范圍(三責險的范圍及賠付標準) 關于農民工工傷保險(農民工是否有權利參加工傷保險) 工傷保險繳費年限(工傷保險待遇繳費年限是否有限制)
相關推薦:
保險合同糾紛訴狀(起訴保險公司怎么寫訴狀)
第三者責任險的范圍(第三者責任險的賠償范圍是什么)
第三責任險賠償范圍(三責險的范圍及賠付標準)
關于農民工工傷保險(農民工是否有權利參加工傷保險)
工傷保險繳費年限(工傷保險待遇繳費年限是否有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