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務員辭職后的養老保險:
一般公務員的養老保障會比普通職業的來的高,提供的也更全面。你如果現在辭職,以前的養老金是不會變的。依然是可以享受到的,只是一些公務員的特殊待遇就不能再享受了,如醫保報銷比例之類的。會按社會走。主要還是看你去私企后,你的收入情況了。如果還想享受到以前那種全面的保障。就只能配合商保來補足普通社保不足的部份了。一般都沒有辭職費。如果是單位開除你,可以要求相應的補貼,可你這是主動離職,性質不同。
1。根據《關于公務員辭去公職或被辭退以后有關養老保險問題的復函》規定:
公務員辭職、辭退重新就業、并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后,辭職辭退前原在機關可計算連續工齡的工作年限,可視同繳費年限,并與實際繳費年限合并計算。
因此您辭職就業后,可由所在企業為您辦脊備理社會基本養老保險登記凱野芹,然后您攜帶您的公務員工作檔案,到當地社保中心兩個確認辦公室進行原先工齡的視同繳費年限確認工作。
2。辭職后不再是公務員身份,就可以開始參加社會保險,到新單位或個人去檔案托管機構繳納五險一金,之前的公務員醫療肯定就沒有了,但是公務員工齡可以折算,在社會保險盯畢的養老保險中做視同繳費年限處理。具體手續就要問當地社保機構了。
根據《關于公務員辭去公職或被辭退以后有關養老保險問題的復函》規定:公務員辭職、辭退重新就業、并參加企業職工 基本養老保險 后,辭職辭退前原在機關可計算連續工齡的工作年限,可視同繳費年限,并與實際繳費年限合并計算。
法律客觀:《 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我們知道,公務員辭職后是要辦理相關的手續的,比如社保問題、養老保險問題。一、公務員辭職后社保怎么辦?根據《關于公務員辭去公職或被辭退以后有關養老保險問題的復函》規定:公務員辭職、辭退重新就業、并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后,辭職辭退前原在機關可計算連續工齡的工作年限,可視同繳費年限,并與實際繳費年限合并計算。因此您辭職就業后,可由所在企業為您辦理社會基本養老保險登記,然后您攜帶您的公務員工作檔案,到當地社保中心兩個確認辦公室進行原先工齡的視同繳費年限確認工作。二、公務員辭職后的養老保險如何?一般公務員的養老保障會比普通職業的來的高,提供的也更全面。你如果現在辭職,以前的養老金是不會變的,依然是可以享受到的,只是一些公務員的特殊待遇就不能再享受了,如醫保報銷比例之類的會按社會走,主要還是看你去私企后,你的收入情況了。如果還想享受到以前那種全面的保障,就只能配合商保來補足普通社保不足的部份了。一般都沒有辭職費,如果是單位開除你,可以要求相應的補貼,可你這是主動離職,性質不同。三、公務員怎么辭職?公務員離職的話簡單來說就是,首先向所在單位提出辭職申請;所在單位提出意見,按照管理權限上報任免機關;任免機關人事部門審核;審批后,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呈報單位及申請辭職的公務員。需要注意的是:《公務員辭去公職申請表》和同意辭去公職的批復等存入本人檔案。兩年內到與原機關有隸屬關系的國有企業或營利性的事業單位工作的,須經原任免機關批準。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二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醫療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勞動者辭職的,社保是不可以退還的,只要當勞動者社保繳納滿15年,并且到了 退休的年齡 ,才可以按月 領取養老金 的。 養老金能領取多少,主要看個人繳費年限長短、個人繳費基數高低和當地社會平均工資。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計發月數略等于(人口平均壽命-退休年齡)X12。目前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1% 公式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繳費年限相同的情況下,基礎養老金的高低取決于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就是自己實際的繳費基數與社會平均工資之比的歷年平均值。低限為0.6,高限為3,因此,在養老金的兩項計算中,無論何種情況,繳費基數越高,繳費的年限越長,養老金就會越高。養老金的領取是無限期規定的,只要領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即使個人帳戶養老金已經用完,仍然會繼續按照原標準計發基礎養老金,況且,個人養老金還要逐年根據社會在崗職工的月平均工資的增加而增長。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領取得越多,相對于交費來說,肯定更加劃算。 《 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 基本養老保險 ,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 靈活就業人員 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一條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 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 法定退休年齡 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或者城鎮居民 社會養老保險 ,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 養老保險待遇 。
法律客觀:1、新參加養老保險的機關事業單位需攜帶《組織機構代碼證》、《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檔案工資表”到機關事業科辦理;2、職工增減變動時,需攜帶人事部門簽發的“職工調動行政介紹信”、“增人、減人計劃卡”、《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到機關事業科辦理養老保險關系接續手續。3、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待遇審批程序,參保單位需攜帶擬辦理退休人員的檔案、《養老保險手冊》、退休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到機關事業科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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