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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賠償項目,是指交通事故當中肇事者給予受害者的賠償所包含的項目,主要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營養費、鑒定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
項目標準
醫療費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數額,按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誤工費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護理費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
交通費
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住宿費
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住院伙食補助費
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營養費
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殘疾賠償金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簡稱“基數”),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受傷人員傷殘程度劃分為10級,從第Ⅰ級(100%)到第Ⅹ級(10%),每級相差10%,即
一級
基數×年限×100%
多個傷殘等級的計算方法:
多個傷殘等級中最高的傷殘賠償指數+傷殘賠償附加指數1+傷殘賠償附加指數2+……傷殘賠償附加指數n傷殘賠償附加指數從10%到%1,即:
一級傷殘:10%;
二級傷殘9%;
三級傷殘8%;
四級傷殘7%;
五級傷殘6%;
六級傷殘5%;
七級傷殘4%;
八級傷殘3%;
九級傷殘2%;
十級傷殘1%
二級
基數×年限×90%
三級
基數×年限×80%
四級
基數×年限×70%
五級
基數×年限×60%
六級
基數×年限×50%
七級
基數×年限×40%
八級
基數×年限×30%
九級
基數×年限×20%
十級
基數×年限×10%
殘疾輔助器具費
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
被扶養人生活費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康復費及后續治療相關費用
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賠償標準一般以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定殘后護理費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受害人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喪葬費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死亡賠償金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根據實際發生的合理費用憑相關票據和證明支付
注:1、受害人因傷致殘或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賠償“因傷致殘”或“受害人死亡”欄內的項目外,尚需支付“一般受傷”欄目內的醫療費等相關費用。
2、受害人因傷致殘或死亡的,賠償權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但提起刑事附帶民事的,不能要求精神損害撫慰金。
3、賠償權利人舉證證明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于受訴法院所在地標準的,殘疾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準計算。
4、超過確定的護理期限、輔助器具費給付年限或者殘疾賠償金給付年限,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繼續給付護理費、輔助器具費或者殘疾賠償金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賠償權利人確需繼續護理、配制輔助器具,或者沒有勞動能力和生活來源的,人民法院應當判令賠償義務人繼續給付相關費用五至十年。
5、本表適用于一般人身損害賠償,也適用于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交通事人身故損害損償還需根據責任大小確定賠償責任系數,具體為按如下原則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條: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參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擔相當于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部分的賠償責任。對于超過限額的部分,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但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機動車駕駛人已經采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機動車一方按照以下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負事故全部責任的,機動車一方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二)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負事故主要責任的,機動車一方承擔百分之四十的賠償責任;
(三)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負事故同等責任的,機動車一方承擔百分之六十的賠償責任;
(四)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負事故次要責任的,機動車一方承擔百分之八十的賠償責任;
(五)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沒有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規定,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車禍后人傷保險理賠流程
車禍后的保險理賠流程是,先要報案,交保險單、 行駛證 和 駕駛證 ,將車輛開到保險 公司 ,在保險公司理賠部填寫《車輛出險登記表》,然后到交警部門結案并開具事故證明,和損害方一起去交警部門結案,再遞交索賠單證,最后就可以領取賠償的款項了。
一、車禍后人傷保險理賠流程是什么
第一步:報案
報案時需要提供以下資料:
1、保險單、行駛證和駕駛證。
2、開車到保險公司。
3、在保險公司理賠部填寫《車輛出險登記表》。
做完這三件事,將得到二聯《車輛出險登記表》和一張《出險通知書》。
《車輛出險登記表》一聯交給保險公司定損人員,另一聯供填寫《出險通知書》和領賠款時使用;《出險通知書》填好后,連同其他索賠單證一起交回保險公司。
第二步:交警部門結案并開具事故證明
在受傷者痊愈后,雙方可以一起去交警隊結案了。
結案時有三件事要做:
1、分清雙方的責任。
小的交通事故可以不過細計較責任,反正損失由保險公司來賠償。大事故或特大事故則一定要據理力爭,因為這關系到交警隊對您的罰款多少、是否吊扣駕駛證,有時還會涉及到是否追究刑事責任。在交通事故中,只要撞了人,駕車一方一般都有一定責任,所要爭的是責任的大小。
2、審查對方要求賠償的項目。
一定要審查對方的賠償要求是否合理,對于不合理的要求您不應該賠,保險公司不會賠,交警隊也不會要求您賠。審查的依據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它是交警隊處理事故的依據,也是保險公司進行賠償的依據。
關于賠償項目,可以查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或問保險公司向對方支付的賠款能否得到保險公司的全部賠償,主要看在交警隊結案時能否把住賠償項目的關了。
3、賠償對方損失同時索要有關單證。
在肇事雙方各自應付的責任和應予賠償的項目確定以后,就需要向受傷者支付賠款。注意:在向對方支付賠款的同時一定要拿回相關的單證,否則就不要付錢,因為沒有這些單證保險公司是不予賠付的。
不同的賠償項目所需要的單證如下:醫療費:需要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藥費收據。誤工費:要有醫院出具的需要休息養病的證明(可在診斷證明上寫清)、對方工作單位出具的誤工證明。交通費:需要提供車票。殘疾補助費:需要提供殘疾證明。死亡補償費:需要提供死亡證明。
4、向交通隊索要《事故證明》和《經濟賠償執行憑證》。
《事故證明》要求寫清雙方所負責任和賠償方式。《經濟賠償執行憑證》要求寫清具體賠償項目和賠償金額。這兩個單證有保險索賠時缺一不可。
第三步:遞交索賠單證
由于賠償項目不同索賠所需要的單證也不相同。一般傷人事故索賠時需要辦齊的單證包括:
1、《出險通知書》
2、《診斷證明》
3、《醫藥費發票》
4、《誤工證明》
5、《事故證明》
6、《賠償執行憑證》
7、《賠款通知書》
第四步:領賠償款
二、相關法律規定是什么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
第二十八條 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申請賠償保險金。保險公司應當自收到賠償申請之日起1日內,書面告知被保險人需要向保險公司提供的與賠償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第二十九條 保險公司應當自收到被保險人提供的證明和資料之日起5日內,對是否屬于保險責任作出核定,并將結果通知被保險人;對不屬于保險責任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對屬于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達成賠償保險金的協議后10日內,賠償保險金。
車禍人傷保險賠償的流程中最重要的就是需要準備好相關的損失的材料,因為無論是要求保險公司賠償何種費用,保險公司在審查時是只看證據材料的,費用的具體金額也只會依據材料確定。還有就是保單也很重要,這是可以向保險公司理賠的依據,只有買了保險的行為人才有資格進行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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