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婚姻法》規定,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婚姻期間雙方的所有收入,以及購買的各項財產和財產性權利。? ??
比如,婚后一方或者雙方出資買房,無論產權登記在誰名下,都屬于共同財產。而夫妻共同財產,是可以五五分的,也就是一人一半。
那哪些保險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呢?倍領哥總結了三類:
第一類是婚后購買的保險:一般來講,只要結了婚,不管是為自己購買的,還是夫妻相互投保的保險,通常都屬于共同財產。
第二類是婚前買的保險,但結婚后還在繳費:比如張先生婚前給自己買了一份重疾險,婚后繼續繳費。那么離婚時,這期間所繳保費需要給對方一半的補償。
第三類是婚前購買的理財型保險,在婚后產生的收益:就算張先生是在婚前為自己買的年金險,婚后每年產生的收益,也屬于共同財產。??
上面就是倍領哥能想到的情況,只要是共同財產,在離婚時就需要進行分配。不過也有一些保險不屬于共同財產,不用分。比如:婚前進行了資產隔離,或者是已經繳費結束的保險不用分。
另外張先生的父母出錢給兒子買的保險,也不用分 。如果因為人身傷害或疾病,或者父母不幸身故,張先生自己獲得的理賠金也不用分。
二、該分的保險,具體怎么分?
其實很簡單,要么退保,要么不退保。如果退保,簡單粗暴,能拿回一些錢,雙方平分。但退保都是有損失的,也沒了保障。
如果不退保,兩人可以協商解決,補償一半的現金價值給對方,保障還在。
隨著年齡增長,身體問題越來越多,再買新的保險其實并不容易,這種方法對兩人都有好處,中國人提倡 “ 好聚好散 ”,倍領哥還是建議可以協商一下。
保單分割之后,很多人自然會想到保單變更的問題,最關鍵的是,投保人和受益人都需要變更。
如果張先生沒變更投保人,保單可能會因為沒人繳費而失效,或者被前妻無故退保等情況。給孩子買的保險,也可以變更,誰擁有撫養權,就來擔任投保人繼續繳費。
其次是受益人變更。比如,離婚后張先生的保險受益人仍然指定的是前妻,那么,出險后,理賠金還是歸前妻所有,所以,如果婚姻發生變故,一定要及時去變更受益人。
除此之外,聯系方式、繳費銀行卡、家庭地址等都是需要變更的,聯系保險公司客服,提供相關的資料就可以了。
之前倍領哥在朋友圈看到很多宣傳,明晃晃地寫著保險有“欠債不還,離婚不分”的功效,其實這些都是誤導。其實說的只是獲賠的保險金,并沒有傳說中的那么神奇。
三、房產和股票怎么分?
這里順帶講一下房產和股票的分法:
1、房子
在國內,房產是個人財富的重要組成部分,那么離婚了如何分房子就是很重要的事情,而且現在很多父母也會在兒女買房的時候提供資助,所以情況就會更加復雜,具體看一下:
婚前個人全資購買房子,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婚后一方或者雙方出資買房,無論產權登記在誰名下,都屬于共同財產。
婚后一方父母出首付,產權登記在子女名下,如果夫妻共同還貸,那么首付部分屬于個人財產,還貸部分屬于共同財產。
2、股票
現在很多人都炒股,結婚后購買的股票自然屬于共同財產,那么結婚之前就已經買的股票呢?這里面要分兩種情況:
如果張先生婚前買的股票一直沒有操作,那么離婚時無論股票漲幅多大,增值部分都屬于張先生的個人財產。
如果張先生婚前買的股票,婚后進行了多次的操作,那么離婚時股票增值部分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總結,離婚時對于保險的分割,可以采取退保平分現金價值的方法,或者不退保,直接折現一半的錢給對方,并且要及時檢查投保人和受益人是否需要變更,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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