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協商和解
協商是指合同雙方當事人根據保險法及相關法規、合同條款的規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求大同存小異,自行解決糾紛的方式。
在爭議發生后,雙方應實事求是有誠意的進行磋商,彼此作出讓步,達成雙方都能接受的和解協議。協商和解一般有自行和解和第三者主持和解兩種方法。自行和解即沒有第三者介入,雙方當事人直接進行交涉;第三者主持和解即由雙方當事人以外的第三者從中調停,促使雙方達成和解協議。也就是說雙方當事人可以就保險糾紛進行協商,雙方互相做出讓步,當然,這個讓步不能太離譜,否則誰都不能接受,也就只能通過其他途徑解決了。
2、仲裁
仲裁是指合同雙方對某一事件或某一問題發生爭議時,通過協商難以達成協議,根據申請,可由國家規定的仲裁機關依法作出裁決。
仲裁是由合同雙方當事人在爭議發生之前或之后達成書面協議,愿意把他們之間的爭議交給雙方都同意的第三者進行裁決,仲裁員以裁判者的身份而不是以調解員的身份對雙方爭議作出裁決。目前,我國對經濟合同的爭議實行二級仲裁,如果當事人不服,可在接到二級仲裁決定書之日起15天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作出審判判決。仲裁組織作為民間機構,是以第三者或中間人的身份,對雙方當事人之間的糾紛作出公斷,因而沒有采取強制措施的權利,對仲裁裁決的強制執行權,屬于人民法院。如果仲裁裁決后,保險人拒不履行裁決,可以向保險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的申請強制執行。一般數額不是很大的會交由仲裁解決,可以在仲裁前就自己的事情咨詢一下相關的專業律師,請律師做出個簡單的判斷。
3、訴訟
訴訟是依法提起要求解決保險合同爭議的一種方式。一方為原告,而被請求的一方為被告。如當事人一方認為人民法院的判決沒有滿足自己的訴訟請求或者不當時,在接到判決書的15日之內可以向上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訴訟解決保險糾紛,指的是人民法院依法定訴訟程序,對于保險糾紛予以審查,在查明事實,分清責任的基礎上作出判決或裁定。訴訟解決保險糾紛是人民法院的司法活動,其所作出的法律裁判具有國家強制力,當事人必須予以執行。法院的判決具有強制性,一般如果雙方當事人爭議比較大,而涉及到的數額又比較大時,多數是選擇訴訟來解決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先由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仍然不足或者沒有投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由侵權人賠償。
交通事故發生之后,首先是需要強險公司承擔賠償責任,然后是需要商業保險公司按照保險合同來擔責,最后才是交通事故的責任方來承擔剩余責任。對于拒不承擔責任的情形,事故的受害者可以選擇向法院起訴。
法律分析:保證保險是指由作為保證人的保險人為作為被保證人的被保險人向權利人提供擔保的一種形式,如果由于被保險人的作為或不作為不履行合同義務,致使權利人遭受經濟損失,保險人向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承擔賠償責任。保證保險的性質屬于保險。而不是保證。
在保證保險中,保險責任是保險人的主要責任,只要發生了合同約定的保險事由,保險人即應承擔保險責任,這種責任因在合同有效期未發生保險事由而消滅。在約定的保險事故發生時,被保險人需在約定的條件和程序成就時方能獲得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四條 因保險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險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一、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也就是說在強制險限額范圍內不需要區分當事人的責任大小,一律由保險公司來賠償。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財產損失,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而應當由致害人來承擔賠償責任。但保險公司應當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墊付搶救費用,并有權向致害人追償。
(1)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
(2)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
(3)被保險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在全國范圍內實行統一的責任限額。責任限額按致害人是否有責任來劃分(注意不是按責任大小來劃分)。
有責任時保險賠償的限額為:
(1)死亡傷殘賠償限額50000元;
(2)醫療費用賠償限額8000元;
(3)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
無責任時保險賠償的限額為:
(1)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0000元;
(2)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600元;
(3)財產損失賠償限額400元。
商業保險的保險賠償:
一、投保人可以直接向保險公司索賠的情形:廣東省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當事人直接向保險公司報告的,保險公司應當依法理賠。
(1)當事人依法自行協商處理的交通事故;
(2)僅造成投保車輛損失的單方交通事故;
(3)車輛在道路以外通行時發生的事故。
二、除上述情形以外的交通事故,保險公司一般都需以交警的調解書或法院的調解書或判決書作為賠償依據。具體的賠償標準和條件按保險合同的約定來執行。如果保險公司同意以當事人的協議為賠償依據當然也可以,不過使用這種方式一定要事先征得保險公司的同意。
擴展閱讀:【保險】怎么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保險合同是投保人與保險人約定保險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保險合同的特點是條款內容繁多,且專業性強,最主要的是保險合同是格式合同。當合同履行出現爭議時,您首先要去看條款。請您注意的是:當雙方對條款的理解有兩種以上解釋時,應當作出不利于保險公司的解釋。當條款沒有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您注意就免除或限制其責任時,這種條款也可能是無效的。所以,當發生爭議時,您應該以協商為主,并且請專業人士,與保險公司進行談判,另外還可以請求當地消費者協會對雙方爭議進行調解。當協商調解均無果后,您可以根據合同中爭議解決條款,來選擇仲裁或訴訟方式加以解決。保險合同糾紛的管轄是由被告住所地或保險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保險法》第三十條?采用保險人提供的格式條款訂立的保險合同,保險人與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合同條款有爭議的,應當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釋。對合同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應當作出有利于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解釋。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