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險政策強調,生育津貼高于本人產假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貼低于本人產假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也就是說,生育津貼不會低于單位平均工資標準?!笔Y繼元說。舉例來說,一名女職工每月生育津貼為5000元,而用人單位當月的平均工資為4500元,由生育保險基金統一支付給單位后,超過平均工資的500元用人單位不能克扣;假如女職工每月生育津貼為3500元,而用人單位當月的平均工資為4500元,其中的1000元差額需要用人單位補足。對于原參加生育保險的職工,在2012年1月1日前已經生育或計劃生育享受產假,但在之后申報生育津貼的,按照新計發辦法計算生育津貼。從2012年起,生育保險將對生育和計劃生育手術的部分醫療費用支付項目和定額標準進行調整,醫療待遇水平將在原有基礎上增長在20%左右,預計增加基金支出2500萬元左右。附——生育保險申領材料:1、申請人提供資料:a、計劃生育證明(即準生證)b、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即出生證)或戶口簿c、診斷證明(生產醫院開的生產證明,出院時開的)、費用憑據(出院時打印的)d、本人身份證(代辦的提供代辦人本人身份證原件)e、屬異地或境外難產提供住院費用明細f、屬異地或境外剖腹產提供:(1)手術證明(2)費用憑據
法律客觀:生育保險是國家通過社會保險立法,對生育職工給予經濟、物質等方面幫助的一項社會政策。其宗旨在于通過向生育女職工提供生育津貼、產假以及醫療服務等方面的待遇,保障她們因生育而暫時喪失勞動能力時的基本經濟收入和醫療保健,幫助生育女職工恢復勞動能力,重返工作崗位,從而體現國家和社會對婦女在這一特殊時期給予的支持和愛護。生育保險(maternityinsurance)是國家通過立法,在懷孕和分娩的婦女勞動者暫時中斷勞動時,由國家和社會提供醫療服務、生育津貼和產假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國家或社會對生育的職工給予必要的經濟補償和醫療保健的社會保險制度。我國生育保險待遇主要包括兩項。一是生育津貼,二是生育醫療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險辦法(征求意見稿)》從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稿明確,生育險待遇將不再限戶籍,單位不繳生育險須掏生育費。生育保險報銷規定:生育保險需連續買滿12個月,寶寶出生的18個月之內報銷,同時報銷時需在保。生育保險屬于典型的地方政策,各地規定各不一,有10個月,也有6個月甚至更低的。因此應以當地社保中心為準。報銷流程詳細介紹:一、生育保險待遇申領1.申請人提供資料:a、計劃生育證明(即準生證)b、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即出生證)或戶口簿c、診斷證明(生產醫院開的生產證明,出院時開的)、費用憑據(出院時打印的)d、本人身份證(代辦的提供代辦人本人身份證原件)e、屬異地或境外難產提供住院費用明細f、屬異地或境外剖腹產提供:(1)手術證明(2)費用憑據二、到醫療生育待遇審核部門辦理(社保局)三、符合條件即可辦理,憑辦理憑證即可到銀行領錢。生育保險報銷條件(一)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二)所在單位按照規定參加生育保險并為該職工連續足額繳費一年以上生育保險報銷比例報銷比例:以所在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按照一定的比例一次性支付。其中:1.順產為270%。2.難產為320%。3.剖腹產為420%。生育保險報銷期限生育保險需連續買滿12個月,寶寶出生的18個月之內報銷,同時報銷時需在保。生育保險屬于典型的地方政策,各地規定各不一,有10個月,也有6個月甚至更低的。因此應以當地社保中心為準。生育保險報銷范圍一、生育保險基金以生育津貼形式對單位予以補償。補償標準為:女職工妊娠7個月(含7個月)以上順產分娩或妊娠不足7個月早產的,享受3個月的生育津貼;難產及實施剖宮產手術的,增加半個月的生育津貼;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半個月的生育津貼;妊娠3個月(含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引產的,享受1個半月的生育津貼;妊娠3個月以內因病理原因流產的,享受1個月的生育津貼。生育津貼以女職工產前或計劃生育手術前12個月的生育保險月平均繳費工資為計發基數。二、生育營養補貼與圍產保健補貼,凡符合享受國家規定90天(含90天)以上產假的生育女職工可享受生育營養補貼300元、圍產保健補貼700元。三、一次性生育補貼,原在單位參加生育保險的女職工失業后,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生育時,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補貼:流產400元、順產2400元、難產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對參加生育保險的男職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險范圍,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生育第一胎時,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補貼。四、生育津貼補償到單位,參保女職工產假期間本人基本工資、獎金及福利費由單位照發。五、計劃生育手術費,包括因計劃生育需要,實施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流產術、引產術、皮埋術、絕育及復通手術所發生的費用,列入生育保險基金結付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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