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轉移到別的城市的辦理流程如下:
1、準備相關材料:社保卡,并確保有余額;離職證明,并確保公司已經把你的社保處于停用狀態;個人身份證。
2、到當前所買社保的區社保局的社保服務中心區辦理社保轉出業務。
3、進入社保局后,不需要拿號排隊,可直接在社保自助終端機上根據提示辦理。
(1)在自助終端機上打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和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憑證。這兩個憑證在一張紙上,并且已經蓋好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專用章。
(2)將社會保險參保證明一并打印,很多地方都會用到這個證明,以備不時之需。
(3)問工作人員,填一份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結算申請表。
4、最后,持蓋了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專用章的繳費憑證至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社保轉移手續即可。
把醫保轉入到另外一個城市,需要提前在社保局去辦理社保轉移手續,將之前購買的醫療保險轉移出去;之后在轉移的城市辦理接續手續。如果想要在轉移的省份當中使用醫療保險的話,還需要在當地重新辦理一張社保卡。
法律客觀:社保卡轉移手續是需要在轉入地社保局申請開具《調出證明或函》,然后憑本人身份證,養老保險本本材料在調出社保局申請即可。跨省辦理流程:1、45個工作日辦完對于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轉移養老保險關系需要走三個流程,新參保地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并向原參保地發出同意接受函——原參保地辦理轉移手續——新參保地接受轉移手續和資金,三個流程走完之后即可辦妥轉移接續手續,政策規定每個流程最多15個工作日,也就是說對于參保者來說,最多45個工作日就可以將全部手續辦完。有關負責人表示,轉移手續極大地方便了參保人,參保人只要申請即可,剩下的工作將由兩地社保部門進行對接轉移。2、辦理流程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后,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后,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并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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