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車險再迎變革
2022年最后一個工作日,中國銀保監會發布《關于擴大商業車險自主定價系數浮動范圍等有關事項的通知》,意味著自2020年9月19日起實施的車險綜合改革,迎來了新的變化。
這次車型變化主要是:
明確商業車險各大保險公司的自主定價系數的浮動范圍由原來的[0.65到1.35]擴大到[0.5到1.5]。
中國銀保監會還規定,各地銀保監局和保險主體公司不晚于2023年6月1日開始執行。
簡單的說:保險公司擁有更大定價權
本次調整自主定價系數和駕駛員的駕駛習慣沒有直接聯系,屬于保險公司對車型和用途,進行保費調整范疇。
說白話就是:
從今年6月1日開始,車險公司可以根據自己的意愿賣給車主更便宜的車險,也可以賣更貴的車險,并且這部分的漲跌和車主之前的出險記錄沒有任何關系。
商業車險保費定價公式如下:
基準保費×ncd系數×自主定價系數
此次自主定價系數進行調整,理論上相同情況下,車險保費最低一檔可降價23%,最高一檔漲價11%。
基準保費:由車輛價格、零整比系數等多種因素決定,一般十多萬的家用車基準保費在3000元左右。
NCD系數:為無賠款優待系數,即根據被保險人連續投保年限、出險次數,確定ncd系數值,從而影響車輛投保的費用。通常情況下,日常討論的出險次數影響保費,都是通過該系數影響商業險報價。有出險數據顯示,近幾年從0.4到2浮動。
自主定價系數:保險公司在一定范圍內自主設置的商業險折扣系數。
如果說此前各家保險公司設置得差不多,在新的監管框架下,不同的保險公司在收費上就有了更大的自主性。針對本身風險數據較好、整體出險率較低的車輛,保險公司可將其定價系數可以打得更低,來增強客戶黏性。針對高風險車輛,如營運車輛,保險公司可以通過提高自主定價系數來平衡風險,而非拒保。
個人車主想省錢很難
有網友盯著保費最低一檔可降23%不放,認為車險保費可能下跌。但先說結論:對于家庭用車的個人車主,尤其是新能源車車主而言,2023年想在車險領域省錢,還是有些困難的。
在此次車險改革前,2018年到2020年,整體車險價格從3210元/輛下降到2381元/輛,下跌了28%,已超許多保險公司可承受的盈虧平衡底線。
即使本次系數的調整為保險公司釋放了下限,擴大了潛在降價的空間,但保險公司鑒于行業前景太多不確定性,短期內在市場上還是以原來價格為主,只有個別車型和企業會獲得0.65以下報價,對廣大車主的影響不大。
這里我們要強調,新能源車險是否會參與本次政策調整,目前還沒有明確說法,各大保險公司對于新能源車險尚未形成統一的看法。
主要的難點在于,新能源汽車的商用車比例遠遠高于傳統燃油車,車險賠付率大大高于燃油車,許多保險公司已經將自主定價系數設點在原本的最高點1.35,仍舊無法實現盈利,可以這樣說,商業車險在新能源汽車方面,漲價增加營收的需求遠遠大于降價拓展市場需求。
保險公司漲價動力強勁
與廣大車主盯著車險最低一檔不同,保險公司盯上的最高一檔,從1.35提高到1.5。2023年,我們并不覺得保險公司們有太多的讓利空間,反而有更強勁的漲價需求。
保險公司的利潤在于車險保費和出險率之間的“剪刀差”。對于保險公司來說,最希望見到的局面是:高保費,低出險率。這樣,他們才有足夠的利潤,之前分析2018年到2020年車險改革前,車險費用的降低誘因主要在出險率逐年降低,為車險價格下調提供了基礎。
但是,由于2020年車險改革后,降價用力過猛和市場上更多的年輕車主,使得出險率增加,直接導致保費和出險率的倒掛,不少大型保險公司都抱怨車險入不敷出。
面對日益走高的賠償價格,功能越來越多、電子元器件越發復雜、且保有量越來越多的新能源車,保險公司在2023年在車險定價方面會越發謹慎,來面對市場的變化。
汽車保險新規、政策法規
自1月1日起,全國范圍內的保險公司將實施新的車輛保險費率政策,兩次事故的保費上漲25%,三次事故的保費上漲50%,四次事故的保費上漲75%,五次事故的保費翻倍!
車險新規的區別:
①保費按車輛實際價值計算,同價位不同車保費不同。
變更前,車主購買保險時,保險費用根據新車購買價格確定。費用變更后,車輛以實際價值確定的保費投保。當全損發生時,車輛可以獲得實際損失的賠償。與收費改革前相比,消費者將不得不支付更低的費用。
費用變更后,如果是同價位的車輛投保,不同車型繳納的保費會有所不同。對于權威安全系數較高、維修方便(零部件較便宜)的車輛,保險費用會更低。
②危險性越小,駕駛習慣越好,保費越低。
變更后,保險公司給出的價格將不僅取決于車主前一年的事故率,還會參考車主的駕駛習慣和駕駛風險。簡單算一下,去年沒有事故。綜合計算,車險最低費率可享受基準費率的六折優惠。如果連續兩年沒有意外,最低保費可以打五折。如果連續三年(或以上)無意外,最低保費可打八折左右。
③新規擴大了保險責任范圍。
被保險人或駕駛人家屬可根據“三責任險”進行賠付。與以往被保險人不為家庭繳費的情況相比,費改后他的保險責任范圍變寬了。此外,臺風、熱帶風暴、暴風雪、冰暴、沙塵暴、冰雹等自然災害造成的車輛損失。也增加了車輛損壞保險責任,對于各種類型的保險,也刪除了許多責任免除協議。
④增加“代位權”
簡單來說,當我遇到對方負全責的保險事故,如果對方承保范圍不足或無力賠償,受害方可以先要求自己的保險公司賠付,再由保險公司負責向對方追償。
汽車保險單新規定1:更廣泛的保險責任
今年改革后,商業車險條款在原有基礎上明顯擴大了保險責任范圍。
1.原車未上市時發生的事故不在保險責任范圍內,新規也可以賠償。
為滿足保險消費者對保單“即時生效”的需求,該條款刪除了保單中“次日0:00生效”的約定,遵循合同自由原則,允許投保人在“0:00生效”或“即時生效”之間進行選擇。
2.如果你自己的車撞了自己的家人,你可以得到賠償。
根據新條款,被保險人因第三者對被保險機動車造成損害而向第三者索賠的保險事故,保險人應當積極協助,被保險人也可以直接向保險公司索賠。新條款擴大了保險責任的范圍。在商業車險條款的責任免除中,“被保險人及駕駛人家屬的人身傷亡”被納入了保障范圍,也就是說,駕車撞上一名家屬也被納入了保障范圍。
3.如果事故造成車輛人員受傷,可以獲得賠償。
也可以對冰雹、臺風、暴雪等自然災害造成的汽車損壞,以及船上貨物和人員的意外碰撞進行賠償。
4.對“高保險低賠償”問題進行了調整。
原來的“高保低賠”是指無論過了多少年,被保險車輛在投保時必須按照新車的購買價格繳納保費,但在繳納時只按比例支付理賠款,但改革后,保費的確定與新車的購買價格脫節。
1.變更前:
比如一輛車10萬,保了10萬。經營兩年,仍需投保10萬元。但是,發生事故后,保險公司按照折余價格賠付。采訪內部人士馬先生:現在新規是按實際價值投保。如發生全損,保險公司將按保額賠付。改革后的商業汽車保險政策將增加折舊后的車輛價格。
2.更改后:
比如新車10萬,兩年后按折余價投保,而不是10萬。
車險保單新規2:費率與風險掛鉤,有效降低風險頻率。
車險改革前:保費浮動機制實施前,輕微事故賠償居高不下,或者很多車被輕微刮傷,總是讓很多保險公司感到頭疼。所以現在“保費浮動機制”是改革后才增加的,也就是上一年的理賠數量增加了,下一年的保費就會上漲,甚至保險公司拒絕擔保。比如一次不打折,兩次25%,三次50%,四次75%,五次以上兩次。汽車保險計算公式改變面貌
原始保費計算公式:
保費=(車價*費率+基本保費)*調整系數
新保費計算公式:
保費=[基準純風險保費/(1-附加費用率)]*費率調整系數
改革前,如果新車的購買價格相同,溢價也會相同;改革后,不同車型的新車購買價格相同,但由于風險不同,保費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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