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條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員在使用保險車輛過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車輛的損失,保險人負責賠償:
1、碰撞、傾覆;
2、火災、爆炸,按照保險合同約定為非營運企業或機關車輛的自燃;
3、外界物體墜落、倒塌,保險車輛在行駛中平行墜落;
4、暴風、龍卷風、雷擊、雹災、暴雨、洪水、海嘯、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
5、載運保險車輛的渡船遭受本條第(四)項所列自然災害(只限于有駕駛人員隨車照料者)。
第五條 發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為防止或者減少保險車輛的損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費用,由保險人承擔,最高不超過保險金額的數額。
擴展資料
第六條 下列情況下,不論任何原因造成保險車輛損失,保險人均不負責賠償:
1、地震及其次生災害;
2、戰爭、軍事沖突、恐怖活動、暴亂、扣押、罰沒、政府征用;
3、核反應、核污染、核輻射;
4、駕駛人員飲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藥物麻醉后使用保險車輛;
5、保險車輛肇事逃逸;
6、駕駛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無駕駛證或駕駛車輛與駕駛證準駕車型不相符;
(2)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屬于無有效駕駛證的情況下駕車;
(3)使用各種專用機械車、特種車的人員無國家有關部門核發的有效操作證;駕駛營業性客車的駕駛人員無國家有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資格證書。
(4)駕駛人在駕駛證丟失、損毀、超過有效期或被依法扣留、暫扣期間或扣分達12分,仍然駕駛機動車的。
(5)利用保險車輛進行犯罪活動;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車輛損失險
一、車損險賠償范圍有哪些
1、車損險賠償范圍如下:
(1)碰撞、傾覆、墜落;
(2)火災、爆炸、自燃;
(3)外界物體墜落、倒塌;
(4)暴風、龍卷風;
(5)雷擊、雹災、暴雨、洪水、海嘯;
(6)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
(7)載運保險車輛的渡船遭受自然災害。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
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七十五條
醫療機構對交通事故中的受傷人員應當及時搶救,不得因搶救費用未及時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車輛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支付搶救費用;搶救費用超過責任限額的,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二、車損險如何理賠
車損險的理賠流程應為:
1、機動車駕駛人在事發48小時內報案;
2、保險公司進行查勘定損,檢驗人員在接保險公司內勤通知后1個工作日內完成現場查勘和檢驗工作;
3、簽收審核索賠單證;
4、理算復核;
5、保險公司進行審批;
6、賠付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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