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讓現單位所屬社保中心開具一張同意接受的函件,如果是外省轉如要出具匯款信息;各機構要求不一樣,有可能是原單位所屬社保機構出具同意調出函件,到現單位所屬社保中心蓋章。(可先電話咨詢) 2、持接受函(或轉出函)到原單位社保所屬機構辦理轉移,如原單位有社保專管員,可將接受函交托辦理。 3、原單位社保機構同意轉出,出具“轉移人員清單”含姓名、身份證號碼、轉入轉出單位信息、參加工作時間、繳費截止日期等信息;“個人繳費記錄單”含姓名、繳費明細、每年交費月份及賬戶余額等信息。 4、持單據到現單位所屬社保中心辦理轉入各省大同小異。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 社會保險法 全文》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 工資 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 養老保險 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社保轉移到新單位流程如下:
1、本人持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參保地的社保服務窗口,申請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2、另外,參保人在外地就業并參保后,可向新參保地的社保機構出示原工作地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申請將原工作地的養老保險關系轉入;
3、本人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以及異地社保機構出具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到單位的所屬社保經辦機構申請轉入異地的養老保險關系。
換工作后社保可以隨著勞動者的工作單位的轉移而轉移。如果勞動者跨省流動就業的,其原參保地可以為勞動者出具參保繳費憑證,由勞動者攜帶該憑證和相應的材料,到新的用人單位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參保。或者用人單位可以為勞動者辦理社保關系的續接手續。
新單位在本地,已經離職的,拿到解除勞動合同書交到新單位,然后新單位辦理社保增員,次月就可以享受社保待遇。
新單位不在本地的,先由繳費單位或本人攜帶本人身份證、養老保險手冊、醫療保險證卡、參保職工跨省流動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申請表等有關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務大廳申請,清算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后,打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再由本人持參保繳費憑證至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按規定提出書面申請,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由雙方社保經辦機構在規定期限內辦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參保人員不用往返奔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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