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工傷死亡賠償標準一覽表
1、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這個標準每年都會變化,一般每年至少增加數萬元。
公式: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
依據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最新數據,2019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359元。
故2020年度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42359元×20=847180元。
因《工傷保險條例》在全國統一執行,故2020年度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全國統一標準為847180元,相比上年度的785020元,增加了62160元。這個標準沒有地域之分,全國統一。
2、喪葬補助金: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這個標準同樣每年會有變化。
公式:當地社平工資×6;
3、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公式:配偶:死者本人工資×40%(按月支付);
其它親屬:死者本人工資×30%(每人每月);
孤寡老人或孤兒: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初次核定時上述撫恤金之和應≤職工月工資(按月計算)。
注:以上標準均基于《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及最新統計數據歸納總結
需要注意的問題:
1、工亡補助金全國一個價,與侵權賠償不同,侵權還有城鎮和農村戶口之差,還有地域之別;工亡則是同命同價,全國一個價。
2、工亡補助金的標準是死亡時的上一年度。
3、工亡補助金不是遺產,工亡補助金是補助死者家屬。因此,當死者的債權人主張工亡金清償債務的請求得不到支持。
4、工亡補助金如何分配?實務中常見公婆與喪偶兒媳爭工亡補助金。工亡補助金是死者近親屬因其死亡導致生活資源減少和喪失的補償,因此其分配也并不一定是均分,而是要根據死者近親屬的生活來源等實際情況分配。
5、單位繳了工傷保險,工亡補助金由基金支付。單位沒有繳納工傷保險,工亡補助金由單位賠償。
6、單位無力支付工亡補助金的,家屬可以要求社保基金先行執行墊付。
7、第三人侵權導致工亡的,死亡賠償金和工亡補助金可以賺得。
8、單位參加了商業保險的,工亡補助金和商業保險可以兼得。
9、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亡死亡的,近親屬享受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10、一致四級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后因工傷死亡的,近親屬有喪葬費和撫恤金,但不能獲得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11、超齡人員工亡的,只要認定為工傷,近親屬可以獲得工亡補助金。
12、職工因工外出期間或搶險救災下落不明被宣告死亡的,近親屬可獲得工亡補助金。
13、職工工亡后,近親屬與用人單位可以達成賠償協議。近親屬在達成協議后反悔的,應在一年內撤銷。(實務中也有不理的,或認為無效的。這兩種做法是不合法理的!)
14、承擔用工主體責任的用人單位(發包人或被掛靠人)賠付工亡補助金后,可以向包工頭或掛靠人追償。
認定工亡一共有九種法定情形(《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和第十五條規定):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8、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9、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因工死亡賠償標準
因工死亡賠償標準一、因工死亡賠償標準
1、因工死亡賠償標準如下:
(1)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2)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
(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二、因工死亡的條件有哪些
因工死亡的條件有如下: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同工傷;
2、因工傷事故或職業病中毒直接導致死亡;
3、工傷或職業病停工留薪期間死亡;
4、工傷舊傷復發或職業病舊病復發死亡;
5、因工致殘被鑒定為1-4級享受傷殘補助金期間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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