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轉移到異地需要的手續如下:
1、參保人員在跨統籌區就業前,參保單位或人員攜帶到轉出地辦理終止醫保參保手續;
2、轉出地出具異地參保憑證,并辦理轉出手續;
3、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單位參加醫保后,攜帶規定資料前往轉入地社保機構申請醫療保險轉入;
4、轉入地經辦機構受理申請后,對符合當地轉移接續條件的,應在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與轉出地經辦機構聯系,生成并發出《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
5、轉出地經辦機構在收到《聯系函》之日起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終止參保人參保手續,以及完成個人賬戶金額劃轉。
社保轉移到異地的時候,參保人員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參保人需要準備好自己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以及戶口本等身份證明資料;
2、需要去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現在參保憑證可以直接在網上打印);
3、需要和原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書或調動手續原件及復印件等證明資料。而參保人如果已經申領了社保卡的話,就還需要帶上社保卡。
社保轉移年齡規定如下:
男性參保人滿50周歲,女性參保人滿40 周歲,不用立即辦轉移,等到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再將養老保險關系和基金轉到待遇領取地。如果男性參保人不滿50周歲,女性參保人不滿40周歲,到外地就業參保的,可將原工作地的養老保險關系和基金轉移到新的就業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一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管理服務的需要,可以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簽訂服務協議,規范醫療服務行為。 醫療機構應當為參保人員提供合理、必要的醫療服務。第三十二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醫療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換單位了社保轉移的方法:1、如果跨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轉移,本人攜帶相關材料到社保中心填寫參保人員跨統籌地區流動職工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申請表,到轉移窗口辦理轉移;2、如果在統籌地區內或同一市內,只需該單位辦理退工停保手續,新單位辦理用工參保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民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用人單位的成立、終止情況,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個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戶口登記、遷移、注銷等情況。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