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將為大家介紹生育保險的相關問題,包括生育保險的報銷范圍、醫療保險的關系以及產檢的費用問題。🤰生育保險的報銷范圍生育或施行流產手術時其所在單位按照規定參加了生育保險,且為其繳納生育保險費連續繳滿6個月之后生育,并在產假期間用人單位繼續為該職工繳納生育保險費的。🏥醫療保險的關系孕期的產檢及生產費用醫保不給報銷,一般是通過,生育保險費用報銷,生育保險國家通過立法,由國家和社會提供醫療服務,生育津貼和產假的一種醫療保險服務制度。💰產檢費用問題如果既沒有交醫保,單位也沒有報銷方面的福利,那么檢查費用就只能完全依靠個人支出。但無論如何,懷孕檢查是為了確定胎兒的發育情況,便及時發現問題,做好整改措施。📜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八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服務,負責社會保險登記、個人權益記錄、社會保險待遇支付等工作。
可以,但有條件: 1、在新農合有效期內生孩子,新農和一年參保一次,只能在參保的一年內生孩子才可以報銷,若是去年參保,今年沒有參保的,那么今年生孩子不給予報銷。 2、必須具備準生證。對于生孩子新農合的報銷多少,各地的標準都不一樣,您可以撥打當地的社保局服務熱線或者12333進行咨詢。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第五十四條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 第五十五條生育醫療費用包括下列各項:(一)生育的醫療費用;(二)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項目費用。 第五十六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一)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二)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
生育保險的新政策主要包括了以下幾點: 一、生育保險滿足以下條件可以報銷 1、符合國家、自治區、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 2、至分娩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已為其參加生育保險且連續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滿180天以上; 3、繳費比率為繳費基數×1%的人員。 二、生育 保險醫療費 報銷標準 1、參保女職工懷孕不滿四個月自然流產或因醫學需要終止妊娠的一次性補貼300元,懷孕滿4個月以上的自然流產或因醫學需要終止妊娠的一次性補貼1000元。2、參保職工難產的可賠付4000元;自然分娩可賠付2000元,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100元。3、參保用人單位的男性職工如配偶無工作單位,為享受 生育保險待遇 ,符合計劃生育有關規定的,可以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生育補償金1500元,并支付7天的生育津貼。 4、參保職工符合國家生育政策規定,因計劃生育手術、絕育等醫療費用的待遇標準為:職工實施絕育、復通手術的一次性補貼1000元;女職工實施放置(取出)官內節育器術的一次性補貼100元。 三、女職工產假和生育津貼報銷女職工產假只要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女職工生育和終止妊娠享受產期,女職工生育科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可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晚于的女職工可增加產假14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可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的,可享受42天產假。其中,生育津貼標是:生育津貼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天×產假天數。生育津貼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支付給用人單位,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由企業按原渠道、原標準發放。
法律客觀:一、什么是生育保險生育保險是國家和社會在女職工懷孕、生育臨時中斷工作時,通過立法提供醫療服務、生育津貼和產假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國家或者社會對分娩的勞動者給予必要的經濟補償和醫療照顧。我國生育保險待遇主要包括兩項。一是生育津貼,二是生育醫療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險辦法(征求意見稿)》從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稿明確,生育險待遇將不再限戶籍,單位不繳生育險須掏生育費。二、生育保險制度我國生育保險的現狀是實行兩種制度并存:第一種是由女職工所在單位負擔生育女職工的產假工資和生育醫療費。根據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以及勞動部《關于女職工生育待遇若干問題的通知》,女職工懷孕期間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費由所在單位負擔。產假期間工資照發。第二種是生育社會保險。根據勞動部《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規定,參加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用人單位,應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生育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的繳費比例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計劃內生育女職工的生育津貼、生育醫療費支出情況等確定,最高不得超過工資總額的1%,職工個人不繳費。參保單位女職工生育或流產后,其生育津貼和生育醫療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生育津貼按照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生育醫療費包括女職工生育或流產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費(超出規定的醫療服務費和藥費由職工個人負擔)以及女職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醫療費。三、生育保險新政策生育保險待遇將不再限戶籍作為主管社會保障的職能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擬明確生育保險各類政策標準。人社部、國務院法制辦21日公布了《生育保險辦法(征求意見稿)》。該辦法明確生育保險將實現各類職工人群的全覆蓋。具體為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經濟組織以及其他社會組織等各類用人單位及其職工。人社部表示,覆蓋范圍擴大將有利于生育保險制度的統一,有利于體現社會保障的公平性。此外,意見稿還明確,參加生育保險的人員,如果在異地生育,其相關待遇按照參保地政策標準執行。具體涉及到生育醫療費用結算范圍和標準,由各地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單位不交保險須擔生育費用在明確將擴大參保范圍的同時,意見稿特別說明,作為社會保險,單位必須為職工繳納。如果未繳納,職工生育保險待遇由單位承擔。為了讓這項社保福利真正落實,此次征求意見稿規定,用人單位不依法為職工繳納生育保險,造成職工不能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由用人單位支付相關待遇費用。同時還要面對社保滯納金的處罰。意見稿對于生育保險待遇領域也做了說明,為了保證生育醫療費的及時支付、方便參保人員,擬規定相關費用,由社保機構與協議醫院直接結算。企業繳費減負比例下降一半意見稿明確,參加生育保險,用人單位繳納參保費,職工個人不用繳納任何費用。用人單位繳納的參保費,按照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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