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農合報銷比例是多少
從總體上來講,新式農村醫療保險政策是反映1人得病千萬家助,由政府主導、指引、扶持,農戶自愿參加,個體、團體和政府各方籌集資金,以大病統籌為主體的農戶醫療互助統籌規章制度,目的是為了切實維護最廣大群眾的利益,保障農民身體健康,從而更快更好地奔向小康生活。新式農村醫療保險有別于商業險,現有有病的人,上年紀老人以及小孩都可參加醫保,一旦投保到達規定總量,就可享受醫保,這對現在患有特殊病種的病人來說,好處更多。參保農戶每個人交了30元后,其余50%由各級政府財政補貼。對那些農村低保戶,個人不繳費,由市、鎮鄉(街道)財政承擔,那一些擁有《計劃生育優惠證》的農村家庭參與新式農村醫療保險時,兒女在年滿18周歲前(含18周歲),本人及父母個人繳費可享受減半收取。除此之外,凡參與新式農村醫療保險者在有效期內持續2年沒有出現報銷費用的,可在當地衛生院(中心衛生院或醫院)免費享受一次健康檢查,檢查項目包含:消化內科、外科、血常規檢查、心電圖檢查、膽肝b超檢查。最新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報銷比例是:
1、住院報銷比例:在鎮衛生院就診,醫療費用可報銷60%;二級醫院就診,醫療費用可報銷40%;在三級醫院就診,醫療費用可報銷30%。
2、門診補償:在村衛生室就診,醫療費用可補償60%;在鎮衛生院就診,醫療費用可補償40%;在二級醫院就診,醫療費用可補償30%;在三級醫院就診,醫療費用可補償20%。
3、大病補償: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計的醫療費用超過5000以上,超出部分分段補償,即5001—1萬元補償65%,10001—1.8萬元補償70%。但是這個大病要符合新農保的大病范圍。
醫療報銷的具體流程:
參加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人員,由縣農醫辦發給淳安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卡,續保者原“淳安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卡”繼續有效。參加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人員,在本縣定點醫療機構門診、住院治病可按合作醫療報銷比例規定,實行即時刷卡報銷。特殊病種醫療費和在縣外當地醫保定點醫療機構門診、住院治療的費用先由本人墊付,醫療終結后,憑有關資料回戶籍所在鄉鎮申報。
醫療報銷需要的資料
1、醫療費用發票原件及復印件;
2、醫療費用明細清單原件與復印件;
3、其他相關醫療文書和證明材料;
4、門診就診的,提供病歷原件及復印件。
5、住院就診的,提供出院小結復印件;
6、死亡的,提供死亡證明復印件。
新農合醫保異地就醫報銷,參保人員按規定辦理異地轉診登記備案手續或經審核符合急診條件的,在全國聯網結算醫院發生符合政策規定的住院醫療費,個人首先負擔10%,剩余部分按照參保地三級醫院報銷政策審核結算。
參保人員未辦理轉診備案手續的,住院時可撥打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電話辦理臨時外出就醫備案登記,也可以在就醫前由本人或代辦人到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現場辦理。參保人員未按規定辦理異地手續的,在全國聯網結算醫院發生的符合政策規定的住院醫療費,個人首先負擔40%,剩余部分按照參保地三級醫院報銷政策審核結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農村合作醫療在結算的時候報銷。
農村合作醫療報銷比例:
門診報銷比例分別為:
1、鄉鎮衛生院報銷比例40%,
2、二級醫院30%,
3、三級醫院20%。
住院報銷的比例:
1、鄉鎮級(一級醫院)住院報銷的比例是85%,起付線是200元;
2、縣級(二級醫院)住院報銷的比例是70%,起付線是500元;
3、市級(三級醫院)住院報銷的比例是55%,起付線是700元;
4、省級(三級醫院)住院報銷的比例是50%,起付線是1000。
最新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報銷比例與范圍:
1、門、急診醫療費用:在職職工年度內(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范圍的醫療費累計超過2000元部分。
2、結算比例:合同期內派遣人員2000元以上部分報銷50%,個人自付50%;在一個年度內累計支付派遣人員門、急診報銷最高數額為2萬元。
3、參保人員要妥善保管好在定點醫院就診的門診醫療單據(含大額以下部分的收據、處方底方等),作為醫療費用報銷憑證。
4、三種特殊病的門診就醫:參保人員患惡性腫瘤放射治療和化學治療、腎透析、腎移植后服抗排異藥需在門診就醫時,由參保人就醫的二、三級定點醫院開具“疾病診斷證明”,并填寫《醫療保險特殊病種申報審批表》,報區醫保中心審批備案。這三種特殊病的門診就醫及取藥僅限在批準就診的定點醫院,不能到定點零售藥店購買。發生的醫療費符合門診特殊病規定范圍的,參照住院進行結算。
5、住院醫療,醫保繳夠20年,才能享受退休后的醫保報銷。
醫保報銷分門診和住院兩類:
門診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本人的病歷本、病歷卡;
2、門診發票,原件,需加蓋醫院章;
3、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住院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本人的病歷本、病歷卡;
2、住院發票,原件,需加蓋醫院章;
3、費用總清單,需蓋醫院章;
4、出院小結;
5、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醫保卡相關知識:
1、適用范圍:在一些定點醫院、藥店進行消費時,可直接使用醫保卡進行結算。醫保卡很難進行提現或是轉賬;
2、余額查詢:醫保卡持有人可撥打相關電話查詢余額,也可以在定點醫院或是藥店等地方查詢余額;
3、交易查詢:醫保卡持有人可憑著個人身份證件去所在銀行打印醫保卡支付結算的消費記錄;
4、醫保卡密碼:醫保卡持卡人若是忘記密碼,可撥打電話或是去醫保卡所在銀行更改密碼;
5、醫保卡保管:醫保卡若是丟失了,持卡人必須趕緊掛失;
6、注意事項:醫保卡進行支付交易的次數達到了60次,就需要持卡人提供交易記錄,否則會面臨停卡的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