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保險是企業公司為職工購買的保險,參保人由于工作原因(包括去上班或下班路程中),非第三方責任的情況下,就醫后,可以使用工傷保險報銷醫療費用,那么工傷保險怎么報銷?
工傷保險怎么報銷
【1】在遇到事故后,需要單位在三個工作日內,向工傷經辦機構提交書面報告,并提交《工傷職工就醫診治申請表》。
【2】工傷參保人需要提供勞動局出具的《工傷鑒定結果》、及就醫診斷證明、就醫結算清單、參保人身份證。如果是工傷導致身亡的參保人家屬,需要提供親屬證明資料。
【3】最后由用人單位將以上資料包括勞動關系證明提交至勞動局,勞動局發《工傷認定通知書》到用人單位后,由用人單位賠償醫療費,若至殘,則加上傷殘補助金。
只要意外發生時是有參保,并且認定為是工傷的,無論發生意外多久,都是可以報銷工傷待遇的,所以建議在傷情完全痊愈后再申請報銷,以免后續治療無法報銷。
工傷報銷流程如下:
1、發生工傷24小時內要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報送工傷報告表。
2、發生工傷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之日或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勞動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3、工傷保險報銷所需材料:工傷認定決定書(過行政復議期后、發票原件(本人簽字)、費用明細、住院病歷、門診病歷要求原件、復印件。
4、工傷待遇審批表、工傷職工如果放棄傷殘等級鑒定、需本人書寫放棄傷殘等級鑒定聲明。
工傷報銷材料:
1、工傷(亡)認定通知書、《因工傷殘證》或勞動能力鑒定結論。
2、發生工傷醫療費的,待醫療終結后提交醫院有效發票、計費清單或醫囑復印件、出院小結。
3、工傷救治轉院,超范圍用藥的,攜帶《工傷職工轉院申報審批表》和《工傷職工特殊檢查治療用藥申報審批表》。
4、安裝假肢、矯形器等輔助器具的,攜帶《工傷職工殘廢輔助器安裝申請表》。
5、供養親屬撫恤金享受人的戶口簿、身份證及公安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生存證明。街道、鄉鎮政府出具供養親屬撫恤金享受人無生活來源的證明。民政部門出具供養親屬撫恤金享受人是孤寡老人或孤兒的證明。供養親屬撫恤金享受人在校讀書證明。供養親屬撫恤金享受人供養子女,應出具領養公證書等材料。
工傷醫療費用報銷范圍如下:
1、工傷保險參保人在工傷協議醫療機構發生的與工傷相關的門(急)診、住院的醫療費用。
2、工傷保險參保人發生工傷后遵循就近搶救的原則,在非工傷協議醫院發生的與工傷直接相關的門(急)診、住院的醫療費用。即工傷發生當日的門(急)診、工傷發生當日起7天內的住院費用。
3、工傷保險參保人因公出差、公派學習、長駐異地工作,在境內本統籌區外發生的與工傷直接相關的門(急)診、住院的醫療費用。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工傷認定辦法》
第四條
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按本辦法第三條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第五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勞動合同文本復印件或其他建立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
(二)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后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的樣式由勞動保障部統一制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九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根據審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鑒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
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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