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社保,人們最關心的問題是:參加了社會養老保險后,退休之后每月能領取多少養老金?自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部長提出“2006年1月1日起,個人養老賬戶的規模統一由目前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之后,人們就開始盤算以下問題:這3%的費用去了哪里?究竟哪些人群會受此影響?受影響的那些人群,在退休后究竟少拿了多少養老錢?
按照老的計發辦法,繳費滿15年以上的,基數養老保險金的計算方法為: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余額/120,而基礎養老金=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 ×20%.在該辦法下,作為基本養老金最重要的組成部分——基礎養老金,無論繳費多少,也不論繳費時間比15年延長多少,都是一樣的,缺乏激勵機制。
而按照新的養老金計發辦法,參保人員每多繳一年就多一些養老金,上不封頂,有利于形成“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約束機制,具體計算方案為:(省基+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1%+首次領取時個人賬戶儲存余額/計發月數。
1、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內容包括三部分: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部分+按社保利率計算的利息。很明顯,新政策將把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部分的去除。
2、繳費比例:該部分由個人繳費和單位繳費組成。
(1)個人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最低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60%;最高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300%)的8%繳納。
(2)單位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22%繳納。原先的老政策是個人繳費全部和單位繳費的3%計入個人養老賬戶,單位繳納的19%劃轉為社會統籌,而新政策將單位繳費的3%也劃入社會統籌用來解決養老空賬問題。
3、社會養老保險金的計算公式:“中人”的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0%(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按15%)+個人賬戶本息和÷120+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1997年底前繳費年限×1.4%.
“新人”的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按本人退休時上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計發,個人賬戶養老金按本人賬戶儲存額除以120計發。(注:由于客觀原因,全國某些城市的計算標準可能有所不同。)
一、養老金計算公式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參加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人員,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實際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滿15年以上的,按月計發基本養老金。根據最新的養老金計算辦法,職工退休時的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
二、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怎么計算的?
分三步驟對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進行計算:
第一步:取員工參加工作起至退休時的每月繳費工資,除以當年度本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得出每月繳費指數。
第二步:將員工自參加工作起至退休時繳費年限的每月繳費指數相加,除以其繳費年限的月數,得出平均繳費指數。
第三步:將平均繳費指數乘以退休時上年度本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得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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