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怎么算繳費年限
次性補繳養老保險的基數和比例怎么計算
回答于2022-11-27
導讀:現在很多人都會選擇繳納養老保險,而且是選擇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那么對于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的方法,你知道嗎?來看看華律網小編的整理。一、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方法(一)繳費年限1.參保時,男未滿60周歲、女未滿55周歲的人員補繳6月30...想要了解更多關于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的基數和比例怎么計算的知識,跟著華律網小編一起看看吧。

一、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方法
(一)繳費年限
1.參保時,男未滿60周歲、女未滿55周歲的人員
補繳2018年6月30日前工作期間的繳費年限后繼續繳費至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時實際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按規定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實際繳費年限累計不足15年的,可延長繳費至滿15年,延長繳費至男年滿65周歲、女年滿60周歲時,實際繳費年限累計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按規定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
2.參保時,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人員
補繳2018年6月30日前工作期間的繳費年限后,一次性補繳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按規定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補繳繳費年限累計不足15年的,可延長繳費至滿15年,延長繳費至男年滿65周歲、女年滿60周歲時,實際繳費年限累計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按規定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
(二)繳費基數和比例
參保時,補繳參保前繳費,繳費基數統一按辦理參保繳費手續時全省(或設區市,由各設區市明確規定,下同)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核定,繳費指數統一按0.6計算;參保后,繳費基數按當年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政策中有關規定執行,指數據實計算。繳費比例統一按20%計算。
2018年12月31日前參保人員,補繳2018年前的繳費基數,可按2018年全省(或設區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核定;2018年12月31日前參保人員補繳后,應按規定繳納2018年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基數按各設區市確定的當年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政策中有關規定執行。
(三)個人賬戶
補繳期間個人賬戶按繳費基數總額的8%一次性記錄。
(四)按本通知規定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免收滯納金。
什么人可以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
法律主觀:
山東 一次性補繳 養老保險 補繳范圍和條件?下文將為大家詳細介紹。 (一)我省企業職工中仍與單位存續 勞動關系 、未到達法定 退休年齡 ,因各種原因應保未保、中斷繳費或欠費的,可補繳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應保未保年限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 (二)具有我省 戶籍 ,曾在我省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有過工作經歷,但因各種原因解除勞動關系或離開原單位,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中斷繳費的男年滿45周歲、女年滿40周歲的人員,可憑有效原始材料,以個人身份補繳2011年6月30日(含)前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 (三)具有我省戶籍,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領取工商 營業執照 的個體工商戶,可以個人身份補繳領取工商營業執照至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 養老保險補繳年限和年齡 (一)《通知》明確,男年滿45周歲未滿60周歲、女年滿40周歲未滿55周歲的人員,以個人身份補繳的,一次性補繳的年限不得超過10年,補繳時間不得早于所在市實施基本養老保險“統賬結合”的時間,其中個體工商戶補繳時間不得早于領取工商營業執照的時間。 補繳后繼續繳費至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時,補繳及實際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可按規定辦理領取基本 養老金 手續;不滿15年的,可延長繳費至滿15年,再按規定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延長繳費的具體辦法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執行。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可以一次性補繳
如果未滿60周歲,養老保險要按年連續繳交;到了60周歲還未繳滿15年的,才可以申請一次性補繳。
個人養老保險以城鄉居民作為保險對象的一種人身保險。凡年齡在16周歲以上,身體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勞動的城鄉居民,均可作為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投保。
個人養老保險的保險期限包括保險費繳費期和養老金額領取期。保險費繳費期從被保險人辦理投保手續,并交納第一期保險費起,至約定繳費期滿為止老金領取從被保險人約定的繳費期滿的次月起,至保險人保險責任終止時止。
個人養老保險的保險合同對被保險人承擔下列保險責任:被保險人在養老金領取期內,可獲10年固定年金,如果被保險人在固定年金期間身故,其受益人(未指定受益人的,可由其法定繼承人)可繼續領取至10年,保險責任方告終止果被保險人領滿10年固定年金后仍健在,則可繼續領取養老金直至身故,保險責任方告終止果被保險人在保險費繳費期內身故,可按規定領取死亡退保金,保險責任終止。
個人養老保險費繳付方式可按月、季、年交付,亦可在投保時一次性繳清,每個被保險人月交保險費不得低于20元,年交保險費不得低于200元。開始領取養老金的年齡分別為50、55、60、65等四檔,投保人可選擇自己認為最合適的檔次。被保險人交付保險費滿2年,如有急需,可憑單證向保險公司申請借款。
借款金額不得超過保險單現金價值的70%,借款期限不得超過7個月。借款本息在借款到期時一并歸還,逾期不還,借款本息達到退保金額時,保險效力終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養老保險可以一次性補繳完嗎
養老保險可以一次性補繳完嗎?職工由于各種原因導致養老保險繳納中斷,需要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滿15年的。若職工有視同繳費年限,如知青工齡、軍齡、國有企業連續工齡等,可以提供個人檔案進行認定,一次性進行補繳。本文為您講述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的相關內容。
養老保險可以一次性補繳完嗎? 一次性補繳年限為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前建立勞動關系、單位應參保而未參保的工作年限。勞動關系、身份和工作年限須根據個人的人事檔案資料、勞動合同書、工資支付憑證等相關證明材料或人民法院、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依法作出的生效法律文書進行確定。 一次性補繳是參保人戶籍所在地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年齡超過46周歲,按年繳費至60周歲時其個人賬戶儲存額本息不多,根據繳費和領取待遇之間的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關系,政策允許參保人自愿選擇是否一次性補繳,并享受政府補貼,政策規定允許補繳的年限為15-[61-(參保人戶籍所在地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施年份-參保人出生年份)]; 一次性繳納養老保險的起始時間是什么時候? 用人單位各類人群申請一次性繳費的起始時間按當地實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之月的時間確定。市直單位的起始時間:屬于國有和縣以上集體企業原固定工和干部身份的補繳起始時間為1995年7月;屬于合同制職工身份的補繳起始時間為1984年11月;屬于臨時工身份的補繳起始時間為1988年12月。 一次性繳納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和比例是怎樣規定? 用人單位主動為職工辦理一次性繳費的各時段繳費標準按各地當年確定對應時段的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當年沒有繳費基數和比例的按當年定額標準執行)計算應繳納的養老保險費。 本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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