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異地人員想要在當地辦理 社保 繳納的,需要申請“社保轉移”手續,其具體辦理流程如下: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 養老保險 關系和繳費后,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 法規 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后,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并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5)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累計計算的,中間允許有空檔,可補可不補。 另外需要注意的一點是:養老保險最低繳納年限為15年, 醫療保險 最少需要繳納25年,在達到 退休年齡 時就可以申請辦理 養老金 待遇和醫療報銷優惠(只要續費平時也是可以的)。
法律客觀:《 社會保險法 》第十九條,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辦理社保轉移的流程:
1、攜帶證明材料,去當地社保機構,申請出具參保憑證:
(1)職工流動就業參保繳費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關系可以轉移接續,繳費年限合并計算,個人賬戶儲存額累計計算;
(2)職工離開本市,到其他地區就業的,先由繳費單位或本人攜帶本人身份證、養老保險手冊、醫療保險證卡、《參保職工跨省流動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申請表》等有關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務大廳申請,清算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后,打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3)再由本人持《參保繳費憑證》至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按規定提出書面申請,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由雙方社保經辦機構在規定期限內辦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參保人員不用往返奔波。
2、向新的社保經辦機構提出社保關系轉移申請。在就職后,由新單位按照規定辦理社保關系并辦理繳費。申請時需出具原來的參保憑證,并填寫轉續申請表;
3、新社保工作機構進行審核。由新社保工作機構審核轉續申請表是否符合轉續條件。
社保轉移的辦理條件有哪些
1、參保人員的社保賬戶已暫停的;
2、轉出:
職工意愿流動到外省就業參保的;
3、轉入:
職工意愿流動到一方就業參保的,且男性不滿50周歲、女性不滿40周歲的;
4、社保中心要求的其他條件。
社保轉移的資料有哪些
1、參保人的本人的身份證;
2、解除勞動關系證明;
3、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4、參保人準備好上述材料的應當向轉移地的社保機構提出轉入申請,辦理社保轉移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養老保險異地轉移步驟:
第一步,養老保險異地轉移,必須由員工本人或供職單位提供人事調動介紹信、養老保險手冊、養老保險關系轉移申請書。員工本人準備好這些資料之后,到原就業地社保機構(即轉出社保所)開具繳費憑證,然后送到新就業地社保機構(即轉入社保機構),跨省、市的可郵寄送達。
第二步,員工新就業地的社保機構(也就是轉入社保機構)出具一份“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然后通過郵寄送達原就業地社保機構(即轉出社保所)。
第三步,收到接續函后,原就業地社保機構根據有關政策,為員工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對于跨省、市的養老保險異地遷移,可以以郵寄方式送達員工新就業社保機構(即轉入社保機構)。需要注意的是,在辦理轉移手續時,需要提供員工的養老保險手冊,必要時還要提供員工人事檔案。
養老保險異地轉移有四個環節:
第一個環節:發憑證。如果你準備離開這個城市,而且不再回來就業的時候,需要到當地社保經辦機構領取一張個人參保憑證。這個憑證記錄了三項很重要的信息:1、你在當地參保的起始時間;2、你實際繳費的月數;3、你在本地參保起個人賬戶的全部存儲額有多少。
第二個環節:打電話。關于辦理養老保險異地轉移,如果有不清楚的問題可以電話咨詢,政府有關部門在網上公布了全國2800多個縣級和縣級以上的社保經辦機構的聯系方式,非常方便。
第三個環節:辦手續。這個環節比較簡單,由本人或者所在單位向新的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接續申請,接下來的事情,就交給當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就可以了,他們會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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