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計算公式包括:
1、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計發月數略等于(人口平均壽命-退休年齡)X12。目前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
3、基礎養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除以2X繳費年限X1%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除以2X繳費年限X1%4、公式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X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悉啟最重要的險種之一。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2017年10月18日,國氏賣家領導人在十九大報告中指出,加強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全面建成覆蓋全民、城鄉統籌、權責清晰睜核如、保障適度、可持續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全面實施全民參保計劃。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盡快實現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完善失業、工傷保險制度。建立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一、社保養老金由兩部分構成: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每月領取的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1、基礎養老金
計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上一年度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個人累計繳費年限×l%
其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參保人員退休時上一年度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2、個人賬戶養老金
計算公式為: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60周歲為139,50周歲為195)
二、領取養老金基本條件
1、到達法定退休年齡;
2、養老保險累計繳費必須滿15年。
1、《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規定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2、《國務院關于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規定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1)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于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干部。
(3)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4)因工致殘,由醫院證明,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3、《國務院關于安置老弱病殘干部的暫行辦法 》 第二條規定
黨政機關、群眾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1)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的;
(2)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3)因工致殘,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參考資料來源: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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