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生育保險報銷條件
1、女職工在生育時、或者男職工在其配偶生育時生育保險連續繳費滿6個月以上;
2、符合國家和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生育或者實施計劃剩余手術的。
省本級生育保險經辦業務服務指南
一、服務項目
(一)生育保險繳費基數核定業務;
(二)生育醫療費、生育營養補助費及生育假期生活津貼的審核支付業務;
(三)計劃生育醫療費、計劃生育假期生活津貼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項目的審核支付業務。
二、辦理依據
云政辦發〔2011〕121號、云人社發〔2011〕305號、《關于規范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有關問題的通知》、《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云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三、辦理流程
(一)辦理生育保險繳費基數核定業務。
單位申報→窗口工作人員受理(每年4月底以前)→工作人員初審→處長復審→分管局領導批準→發文執行。
(二)生育醫療費、生育營養補助費及生育假期生活津貼的審核支付業務。
單位申報→窗口工作人員受理(每月1-15日)→工作人員初審→處長復審→分管局領導批準→支付。
(三)計劃生育醫療費、計劃生育假期生活津貼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項目的審核支付業務。
單位申報→窗口工作人員受理(每月1-15日)→工作人員初審→處長復審→分管局領導批準→支付。
四、單位須提交材料
(一)生育保險繳費基數核定。
(1)《勞動工資統計報表》;(2)《單位財務報表》;(3)《生育保險繳費基數申報核定表》;(4)《生育保險繳費基數申報匯總表》(含下屬二級單位過錄表);(5)《參加生育保險人員增減明細表》;(6)生育保險繳費基數申報承諾書;(7)情況說明書。
(二)生育醫療費、生育營養補助費及生育假期生活津貼的審核支付。
1.《云南省企業職工生育保險待遇審核表》(一式三份);
2.生育保險批量導入表(電子版);
3.生育醫療費收據(原件);
4.出院證(原件);
5.生育證(復印件);
6.出生證(復印件);
7.女方獨生子女證(復印件);
8.參保男職工申領未就業配偶生育醫療和營養費待遇的,另需提供結婚證、配偶戶口所在地未就業證明;
(1)配偶為農村戶口的,由村委會提供未就業情況說明,鄉鎮勞動保障所蓋章證明。
(2)配偶為城鎮戶口的,由社區提供未就業情況說明,勞動保障所(站)蓋章證明。
9.參保男職工申領7天護理假生活津貼的,提供生育證復印件、出生證復印件、結婚證復印件;
10.費用結算時,單位須開具正式收款收據;
11.社保經辦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計劃生育醫療費、計劃生育假期生活津貼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項目的審核支付。
1.《云南省企業職工生育保險待遇審核表》(一式三份);
2.生育保險批量導入表(電子版);
3.生育醫療費收據(原件);
4.醫院病情證明(原件);
5.費用結算時,單位須開具正式收款收據;
6.社保經辦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辦結時限
(一)生育保險繳費基數核定,單位完整準確按時報送資料的前提下45個工作日審核完畢,次月發文執行。
(二)生育醫療費、生育營養補助費及生育假期生活津貼的審核支付,單位完整準確按時報送資料、資金到位的前提下當月審核完畢并支付費用。
(三)計劃生育醫療費、計劃生育假期生活津貼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項目的審核支付,單位完整準確按時報送資料、資金到位的前提下當月審核完畢并支付費用。
六、收費標準不收費
七、監督電話0871-67195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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