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可以轉到異地嗎?
可以,
需要辦理醫保異地轉移。醫保異地轉移流程是參保人首先帶身份證到轉出地的社保中心醫療保險窗口打印在當地參保的繳費憑證。參保人持參保繳費憑證到轉入地的社保中心辦理醫療保險轉入接續手續。提交完轉移資料,現參保機構與前參保機構聯系辦理轉移,完成之后參保記錄就在一起了。
一、如何跨省轉移:
1、參保人員在跨統籌區就業前,參保單位或人員攜帶到轉出地辦理終止醫保參保手續;
2、轉出地出具異地參保憑證,并辦理轉出手續;
3、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單位參加醫保后,攜帶規定資料前往轉入地社保機構申請醫療保險轉入;
4、轉入地經辦機構受理申請后,對符合當地轉移接續條件的,應在受理之日起與轉出地經辦機構聯系,生成并發出《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
5、轉出地經辦機構在收到《聯系函》之日起的內完成終止參保人參保手續,以及完成個人賬戶金額劃轉;
6、轉入地經辦機構在收到《信息表》和個人賬戶余額后的日內辦結轉入手續。
職工醫保能跨省轉移嗎
職工醫保能跨省轉移。具體做法是:
1、參保人員在本市減員(參保單位不再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前提下,需要打印《參保憑證》,并將《參保憑證》交給新參保地經辦機構,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向本市發送《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
2、本市在收到新參保地發來的《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15個工作日內,生成并向新參保地郵寄《參保憑證》和《參保人員醫療保險變更類型信息表》。
基本醫療保險保障對象是:
1、職工醫保制度內轉移接續。職工醫保參保人員跨統籌地區就業,轉出地已中止參保,在轉入地按規定參加職工醫保的,應申請轉移接續。
2、居民醫保制度內轉移接續。居民醫保參保人員因戶籍或常住地變動跨統籌地區流動,原則上當年度在轉入地不再辦理轉移接續手續,參保人員按轉入地規定參加下一年度居民醫保后,可申請轉移接續。
3、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跨制度轉移接續。職工醫保參保人員跨統籌地區流動,轉出地已中止參保,在轉入地按規定參加居民醫保的,可申請轉移接續。居民醫保參保人員跨統籌地區流動,轉出地已中止參保,在轉入地按規定參加職工醫保的,可申請轉移接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二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醫療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障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
第六條
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跨統籌地區流動就業,新就業地有接收單位的,由單位按照《社會保險登記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辦理登記手續,參加新就業地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無接收單位的,個人應在中止原基本醫療保險關系后的3個月內到新就業地社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登記手續,按當地規定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跨省醫保怎么轉移手續
跨省醫保轉移手續如下:
1、參保人員在跨統籌區就業前,參保單位或人員攜帶到轉出地辦理終止醫保參保手續;
2、轉出地出具異地參保憑證,并辦理轉出手續;
3、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單位參加醫保后,攜帶規定資料前往轉入地社保機構申請醫療保險轉入;
4、轉入地經辦機構受理申請后,對符合當地轉移接續條件的,應在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與轉出地經辦機構聯系,生成并發出《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
5、轉出地經辦機構在收到《聯系函》之日起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終止參保人參保手續,以及完成個人賬戶金額劃轉;
6、轉入地經辦機構在收到《信息表》和個人賬戶余額后的15個工作日內辦結轉入手續。
辦理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范圍對象如下:
1、職工醫保制度內轉移接續。職工醫保參保人員跨統籌地區就業,轉出地已中止參保,在轉入地按規定參加職工醫保的,應申請轉移接續;
2、居民醫保制度內轉移接續。居民醫保參保人員因戶籍或常住地變動跨統籌地區流動,原則上當年度在轉入地不再辦理轉移接續手續,參保人員按轉入地規定參加下一年度居民醫保后,可申請轉移接續;
3、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跨制度轉移接續。職工醫保參保人員跨統籌地區流動,轉出地已中止參保,在轉入地按規定參加居民醫保的,可申請轉移接續。居民醫保參保人員跨統籌地區流動,轉出地已中止參保,在轉入地按規定參加職工醫保的,可申請轉移接續。
申請跨省醫保轉移需要材料如下:
1、身份證明:有效的身份證件(如身份證、護照等)復印件及原件;
2、戶口本:戶口本復印件及原件;
3、社保卡:原省醫保卡(如有)復印件及原件;
4、就業或居住證明:工作單位的在職證明、勞動合同、社保繳納證明、居住證明等;
5、轉移證明:原省醫保機構出具的轉移證明,證明您已在原省注銷醫保;
6、轉移申請表:目標省醫保機構可能要求您填寫轉移申請表,并提供相關個人信息;
7、其他相關材料:根據目標省醫保機構的要求,可能還需要提供其他相關材料,如個人照片、健康體檢報告等。
綜上所述,醫保參保人員跨統籌地區流動,不得重復參保和重復享受待遇,按規定辦理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有單位的職工醫保參保人員可由單位為其申請辦理,靈活就業人員及居民等參保人員由個人申請辦理。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實行統一規范、跨省通辦。各統籌地區醫療保障經辦機構按要求做好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經辦工作。
【法律依據】:
《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第三條
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實行統一規范、跨省通辦。國家醫療保障經辦機構負責指導協調跨省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經辦工作。省級醫療保障經辦機構負責組織實施跨省和省內跨統籌地區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經辦工作。各統籌地區醫療保障經辦機構按要求做好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經辦工作。
第六條
參保人員或用人單位提交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申請,可通過全國統一的醫保信息平臺(以下簡稱醫保信息平臺)直接提交申請,也可通過線下方式在轉入地或轉出地經辦機構窗口申請。
第七條
轉移接續申請實行統一的校驗規則前置,在申請時轉入地和轉出地校驗是否符合轉移接續條件,若不符合條件則不予受理轉移接續申請并及時告知申請人原因;符合條件則予以受理。
轉出地的校驗規則主要為是否已中止參保,轉入地的校驗規則主要為是否已按規定參加轉入地基本醫保。校驗規則涉及事項應逐步實現網上辦理、一站式聯辦。
醫保跨省怎么轉移到異地
醫保跨省轉移到異地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和規定操作,具體步驟如下:
1. 先向原參保地的醫保經辦機構提出轉移申請,并打印《基本醫療保險參保憑證》。這個憑證會包含你的個人醫保信息,如繳費年限、個人賬戶余額等。
2. 持《基本醫療保險參保憑證》到新參保地的醫保經辦機構辦理轉入手續。新參保地的醫保經辦機構會受理你的申請,并向你出具《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
3. 持《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返回原參保地,由原參保地的醫保經辦機構辦理轉移手續,并將你的個人醫保信息傳輸至新參保地。
4. 新參保地的醫保經辦機構會接收你的個人醫保信息,并為你辦理轉入手續。轉入手續辦結后,你的個人醫保信息會更新為新參保地的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區的醫保政策可能會有所不同,具體操作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也有所差異。因此,在辦理醫保跨省轉移手續前,建議先了解清楚新參保地的政策和要求,并備齊所需材料,以免耽誤自己的時間和利益。
相關推薦:
保險合同糾紛怎么審理(保險糾紛如何處理)
外企有養老金嗎(外企有退休金嗎)
遺產稅怎么交(保險收遺產稅嗎遺產稅是怎么收取的)
比例合同分保有哪些形式(比例再保險可以劃分為)
建筑工程保險的承包方式(建筑工程保險的承包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