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金的雙軌制,大家怎么看呢?退休金的雙軌制從概念意義上來理解,指的就是不同的兩種方式,兩種制度來計算出,最終退休金的待遇,其實它主要體現在企業單位,和事業單位之間不同的計算方式。由于企業單位這邊,是按照累計繳費年限平均繳費指數和社會平均工資的辦法來確定最終養老金的待遇,而且還包括個人賬戶養老金的計算,它主要是根據個人賬戶的總額,來除以對應的計發月數來確定個人賬戶養老金,最終來計算出我們養老金的總額。
但是機關事業單位這邊,他并不是按照這樣的方式和方法來計算的,由于機關事業單位在2014年9月份之前沒有交納養老保險的情形,所以說他不可以按照這樣的方法來計算,因為按照這樣的方法來計算,是無法計算出養老金的,所以說他們往往采用的辦法是根據自己的工作年限,職務工資,職稱工資,崗位工資等各類的補貼待遇相加而得,那么基本上是自己在職期間工資待遇的70%~90%左右,這是他們養老金的計算方式。
那么這樣一來的話就會造成兩種不同的計算結果,所以說被稱之為是雙軌制。其實這個雙軌制已經從2014年10月份以后有所改變,因為2014年10月份以后,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也開始參加了機關養老保險,那么從2014年10月份以后,退休的機關事業編制人員就被稱之為是事業編制的中人,事業編制的中人,在養老金的計算過程中有很大的改變,因為它采用了新辦法和老辦法相結合的原則,取高保低來確定和計算,自己今后養老金的待遇。
新的計算辦法就是跟現行企業單位退休人員相同的計算方式來確定自己的養老金,那么老的計算辦法就是以往機關事業單位原有的計算方式來確定養老金的計算方式,所以說從某種意義上來講,那么都會慢慢的實現這個雙軌制的并軌工作。
但由于2014年10月份才開始執行機關養老保險的交費,所以說給事業編制的中人劃定了10年的過渡期,當然在這個過渡期之內采用的是新辦法和老辦法的過渡原則來確定和計算養老金的待遇,當然過了10年的過渡期,也就是到了2024年的10月份以后,所有的事業編制退休人員被稱之為是新人,那么這個新人的計算方式將會一律采用新的計算辦法。
這個所謂的新計算辦法,就是跟現行企業單位的退休人員,相同的計算方式來確定養老金的待遇,當然在2014年9月份之前的工作年限,會被認定為視同繳費年限的方式來給予計算,所以說到那個時候開始,我們所謂的雙軌制就可以變成真正意義上的并軌,就不會再出現兩種不同的計算方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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