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丟了去銀行補辦。
可以持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到社保經辦機構的窗口含鄉鎮街道人社所或者社保卡金融服務網點辦理掛失掛失手續辦妥掛失即時生效。
具體如下:
1、社保卡丟失需通過單位到參保地的區縣社保中心辦理補領卡手續,單位需同時提供參保人員的醫保手冊藍本,區縣社保中心將為其同步更新社保卡的卡內信息;
2、在職人員在參保單位領卡,退休人員在原參保單位領卡社會化管理退休人員在參保街道社保所領取;職介、人才存檔人員在參保區職介、人才服務中心領卡。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七十四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過業務經辦、統計、調查獲取社會保險工作所需的數據,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及時、如實提供。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及時為用人單位建立檔案,完整、準確地記錄參加社會保險的人員、繳費等社會保險數據,妥善保管登記、申報的原始憑證和支付結算的會計憑證。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及時、完整、準確地記錄參加社會保險的個人繳費和用人單位為其繳費,以及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等個人權益記錄,定期將個人權益記錄單免費寄送本人。
用人單位和個人可以免費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查詢、核對其繳費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第七十九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社會保險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資運營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存在問題的,應當提出整改建議,依法作出處理決定或者向有關行政部門提出處理建議。社會保險基金檢查結果應當定期向社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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