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可以勞動仲裁嗎
法律分析:因為繳納社保金引起的爭議屬于勞動爭議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以下爭議為勞動爭議: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其他。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社保糾紛投訴到哪里
一、社保糾紛投訴到哪里
1、社保糾紛投訴到當地人社局。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有權對違反社會保險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舉報、投訴。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和財政部門、審計機關對屬于本部門、本機構職責范圍的舉報、投訴,應當依法處理。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愿參加社會保險的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二、農村社保卡和職工社保卡有什么區別嗎
1、發卡機構不同:農村社保卡是農保卡,農村社會保障公民卡由發卡機構生成,寫入發卡機構的基本信息、用戶數字證書、個人基本信息,由相關管理部門寫入個人社會保險信息、勞動民政信息以及對應的各種密鑰等;公司社保卡是社會保障卡,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統一規劃,由各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面向社會發行;
2、功能不同:農村社會保障公民卡為最終農村社會保障對象個體所持有,以個人為管理對象,將養老、醫療、生育等社會保險信息和勞動、民政等相關信息存放其中;公司社保卡作為比較廣泛,持卡人不僅可以憑卡辦理求職登記和失業登記手續還可以在網上辦理有關勞動和社會保障事務等;
3、卡類不同:農村社會保障卡選用16K字節或以上的雙界面JAVA卡,遵循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的相關標準規定;而社會保障卡采用全國統一標準,社會保障號碼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有關規定,采用公民身份證號碼制定。
社會保險費糾紛是否屬于勞動爭議
社會保險一般包含五險,具體有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社會保險費糾紛不屬于勞動爭議。我國對于勞動爭議的范圍有具體的規定。
法條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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