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保險條例規定享受待遇包括哪些?
一、 工傷保險條例 規定享受待遇包括哪些? 參加 工傷保險 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 工傷 ,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定工傷或作出 勞動能力鑒定 ,以下項目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1、工傷 醫療費 :治療工傷、 職業病 所發生的符合國家規定的相關目錄或標準的全部費用。 2、輔助器具配置費; 3、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 4、 傷殘津貼 ; 5、評殘后的生活 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 工資 的50%、40%或者30%。 6、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7、 供養親屬撫恤金 ;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 撫恤金 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 社會保險 行政部門規定。 8、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9、康復性治療費用。 二、停止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的情況有哪些? 1、喪失享受待遇條件的 工傷保險制度是以工傷職工為特定的保護對象的,目的在于使工傷職工因遭受意外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喪失或者部分 喪失勞動能力 時能夠獲得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助。在工傷保險待遇期間,如果工傷職工的情況發生了變化,不再具備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條件,如勞動能力得以完全恢復而無需工傷保險制度來提供保障時,就應當停止工傷保險待遇。 2、拒不接受勞動能力鑒定的 勞動能力的鑒定是確定工傷保險待遇的基礎和前提條件。不同的 傷殘等級 所享受的工傷保險待遇是不同的。傷殘等級以及生活自理能力的確定必須通過勞動能力鑒定活動來確定。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是確定不同程度的補償、合理調換工作崗位和恢復工作等的科學依據。 3、拒絕治療的 提供醫療救治,幫助工傷職工恢復勞動能力,是工傷保險制度的重要目的之一,因而職工遭受 工傷事故 或患職業病后,有享受 工傷醫療待遇 的權利,也有積極配合醫療救治的義務。 綜上所述,工傷保險條例對工傷保險待遇申請、范圍及停止支付的情形都做出了說明。職工繳納工傷保險,在認定為工傷后可以享受到相關待遇。涉及到醫療的,主要有醫療費、護理費等。而 傷殘 方面主要包括傷殘金、傷殘津貼。其它費用包括停職留薪工資等。
工傷保險待遇包含內容有哪些
1、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2、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3、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4、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5、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法定情形有七種: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相關推薦:
工傷保險待遇有那些(工傷保險待遇包括哪些內容)
保險拒賠理由怎么規定(保險公司拒賠法定情形)
農村合作醫療報銷資料(醫療報銷需要哪些資料)
二手車車損險如何計算(二手車損險一般多少錢)
出境旅游意外險理賠須知(去加拿大自助游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