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性質不同意外險屬于商業保險,保險方與被保險方之間完全是一種自愿的契約關系。工傷保險屬于社會保險,具有強制性,用人單位必須按照規定為員工參保,否則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
存在的法律關系不同意外險的法律基礎是一般的民事合同關系。工傷保險的法律基礎是國家管理職能的實現。
實施目的不同意外險是通過順應人們規避風險的要求而獲取利潤的一種經營行為。工傷保險則不以營利為目的,出發點是為了確保勞動者的基本生活,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
保費繳納方式不同意外險的保費是由投保者個人承擔的,當保險公司收支不平衡時,國家財政不給予任何補貼。工傷保險的保費則是由用人單位承擔,員工無需繳納。當企業收支不平衡時,由國家財政予以補貼。
保障范圍不同意外險的保障是不分時間地點以及受傷原因的,主要針對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導致的醫療費用予以報銷。同時,如果被保者因意外傷害導致殘疾,還可以按比例賠償殘疾津貼。工傷保險只對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傷害而產生的醫療費用進行報銷。
綜上所述,意外險和工傷保險之間的區別有很多,因此,二者不可互相替換,但是可以互相補充。建議有條件的人群可以同時投保意外險和工傷保險。當意外發生時,所產生的醫療費用可以由工傷保險先報銷后,再由意外險對扣除以賠付部分的剩下金額進行賠償。
工傷保險與意外險的區別: 1、工傷保險是國家社會保險的一種,具有強制性,而意外險屬于商業保險,保險方與被保險方之間是完全自愿的契約關系; 2、工傷保險的目的是保障勞動者權益,而意外險是一種盈利行為; 3、工傷保險的保障范圍是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因工作原因受到的傷害,意外險不分時間地點及受傷原因。
法律客觀:《工傷保險條例》第一條 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獲得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促進工傷預防和職業康復,分散用人單位的工傷風險,制定本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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