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法律規定產假多久
法律主觀: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第九條規定,對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為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
法律客觀: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
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關于產假的勞動法規定
產假是指在職女性產期前后的休假待遇。產假時間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后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延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應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產假。職業女性在休產假期間,用人單位不得降低其工資、辭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勞動合同。
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后的休假待遇。勞動法產假分為:1、產假:98天 15天(難產) 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2、產前檢查:女職工在懷孕期間在醫療保健機構約定的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包括懷孕12周內的初步檢查),應視為勞動時間。(部分企業將孕婦產前檢查時間計入病假、缺勤等,侵犯女職工的合法權益)3、產前休息:懷孕7個月以上,每天休息一小時,不得安排夜班。4、哺乳時間:嬰兒每天兩次,每次30分鐘,也可合并使用。
生育醫療費用包括下列各項:(一)生育的醫療費用;(二)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項目費用。
綜上所述,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五條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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