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中國海運保險險別
海洋運輸貨物保險條款所承保的險別,分為基本險別和附加險別兩類。
1.基本險別有平安險(Free from Paricular Average-F.P.A)、水漬險(With Average or With Particular
Average-W.A or W.P.A)和一切險(All Risk-A.R.)三種。
(1)平安險的責任范圍:①被保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由于自然災害造成整批貨物的全部損失或推定全損。被保貨物用駁船運往或遠離海輪的,每一駁船所裝貨物可視為一整批。②由于運輸工具遭受意外事故造成貨物全部或部分損失。③在運輸工具已經(jīng)發(fā)性意外事故下,貨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自然災害落海造成的全部分損失。④在裝卸或轉(zhuǎn)運時,由于一件或數(shù)件貨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損失。⑤被保人對遭受承保范圍內(nèi)的貨物采取搶救、防止或減少貨損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但以不超過該批被救貨物的保險金額為限。⑥運輸工具遭難后,在避難港由于卸貨所引起的損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難港由于卸貨、存?zhèn)}以及運送貨物所產(chǎn)生的特別費用。⑦共同海員的犧牲、分攤和救助費用。⑧運輸合同訂有"船舶互撞責任條款",根據(jù)該條款規(guī)定應由貨方償還船方的損失。
(2)水漬險的責任范圍:除平安險的各項責任外,還負責被保貨物由于自然災害造成的部分損失。
(3)一切險的責任范圍:除平安險和水漬險的各項責任的,還負責被保貨物在運輸途中由于一般外來原因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損失。
2.附加險別是基本險別責任的擴大和補充,它不能單獨投保,附加險別有一般附加險和特別加險。一般加險有11種,它包括:偷竊,提貨不著險(Theft,Pilferage and Nondelivery-T.P.N.D),淡水雨淋險(Frrsh Water and/or Rain Damage),短量險(Risk of Shortage in Weight),滲漏險(Rish of Leakage),混雜、沾污險(Rish of Intermixture and Contamination),碰損、破碎險(Risk of Intermixture and Contamination),串味險(Risk of Odour),受潮受熱險(Sweating and Heating Risk),鉤損險(Hook Damage Risk),包裝破裂險(Breakage of Packing Risk),銹損險(Risk of Rust)。特殊附加險包括:交貨不到險(Faliure to Deliver Risk),進口關(guān)稅險(Import Duty Risk),艙面險(On Deck Risk),拒收險(Rejection Risk),黃曲霉素險(Aflatoxin Risk),賣方利益險(Seller’s Contingent Risk),出口貨物到港九或澳門存?zhèn)}火險責任擴展條款,罷工險(Fire Risk Extention Clause for Storage of Cargo of Destination Hongkong Inaluding Kowloon,or Macao),海運戰(zhàn)爭險(Ocean Marine Cargo War Risk)等。
保險的責任期限。按照國際保險業(yè)的習慣,基本險采用的是"倉至倉條款"(Warehouse to Warehouse Clause-WWClause),即保險責任自被保險貨物遠保險單所載明的起運地發(fā)貨人倉庫或儲存處所開始生效,包括正常運輸過程中的海上、陸上、內(nèi)河和駁船運輸在內(nèi),直至該項貨物到達保險單所載明目的地收貨人的倉庫為止,但最長不超過被保險貨物卸離海輪后60天。一般附加險均已包括在一切險的責任范圍內(nèi),凡已投保一切險的就無需加保任何一般附加險,但應當說明一切險并非一切風險造成的損失均予負責。特殊附加險的海運戰(zhàn)爭險的承保責任范圍,包括由于戰(zhàn)爭、類似戰(zhàn)爭行為和敵對行為、武裝沖突或海盜行為,以及由此引起的捕獲、拘留、扣留、禁制、扣押所造成的損失;或者各種常規(guī)武器(包括水雷、魚雷、炸彈)所造成的損失;以及由于上達原因引起的共同海損犧牲、分攤和救助費用。但對原子彈、氫彈等熱核武器所造成的損失不負賠償責任。戰(zhàn)爭險的保險責任期限以水面危險為限,即自貨物在起運港裝上海輪或駁船時開始,直到目的離海輪或駁船為止;如不卸離海輪或駁船,則從海輪到達到目的港的當天午夜起算滿15天,保險責任自行終止。保險條款還規(guī)定,在投保戰(zhàn)爭險前提下,加保罷工險不另收費。
基本險別的除外責任。除外責任指保險不予負責的損失或費用,一般都有屬非意外的、非偶然性的或須特約承保的風險。為了明確保險人承保的責任范圍,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海洋運輸貨物保險條款》中對海運基本險別的除外責任有下列五項:①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或過失所造成的損失;②恪地發(fā)貨人責任所引起的損失;③在保險責任開始前
海洋運輸保險包括什么內(nèi)容?
海洋運輸保險包括什么內(nèi)容?我海洋運輸保險分為: 平安險 水漬險 一切險
平 安 險(ICC-C):
保險貨物在運輸途中由于惡劣氣候、雷電、海嘯、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造成整批貨物的全部損失或推定全損。2.由于運輸工具遭受擱淺、觸礁、沉沒、互撞、與流冰或其他物體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貨物的全部或部分損失。3.在運輸工具已經(jīng)發(fā)生擱淺、觸礁、沉沒、焚毀等意外事故的情況下,貨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惡劣氣候、雷電、海嘯等自然災害所造成的部分損失。4.在裝卸或運輸時,由于一件或數(shù)件貨物整件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損失。5.被保險人對遭受承保責任內(nèi)危險的貨物采取搶救、防止或減少貨損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但以不超過該批被救貨物的保險金額為限。6.運輸工具遭受海難后,在避難港由于卸貨所引起的損失以及中途港、避難港由于卸貨、存?zhèn)}以及運送貨物所產(chǎn)生的特別費用。7.共同海損的犧牲,分攤和救助費用。8.運輸契約訂有“船舶碰撞互有過失責任”條款,根據(jù)該條款規(guī)定應由貨方償還船方的損失。
水 漬 險(ICC-B):
水漬險=平安險+自然災害造成的貨物的部分損失
一 切 險(ICC-A):
一切險=水漬險+11種一般附加險
11種附加險包括:偷竊提貨不著險、淡水雨淋險、短量險、混雜玷污險、滲漏險、碰損破碎險、串味險、受潮受熱險、鉤損險、包裝破碎險和銹損險。
備注:建議樓主直接投海運一切險,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您,謝謝!!!!!
保險的誕生之海上保險(一)
近代保險思想發(fā)源于經(jīng)濟貿(mào)易往來頻繁的地中海沿岸諸文明古國。
保險原始形態(tài)的產(chǎn)生,可以追溯到4500多年前的古埃及。在古埃及,橫越沙漠的猶太商隊對丟失駱駝的損失,通常采用互助共濟的方式進行補償。
大約在3000年前,古巴比倫的《漢謨拉比法典》規(guī)定,沙漠商隊在運輸貨物途中,如果馬匹死亡、貨物被劫或發(fā)生其他損失,經(jīng)當事人宣誓并證實當事人無縱容或過失行為后,可免除其個人的責任,由商隊全體給予補償。
在各類保險中,海上保險起源最早。正是海上保險的發(fā)展帶動了整個保險業(yè)的繁榮與發(fā)展。人類歷史的發(fā)展一直與海洋密不可分。海上貿(mào)易的獲利與風險是共存的,在長期的航海實踐中逐漸形成了由多數(shù)人分攤海上不測事故所致?lián)p失的方式——共同海損分攤制度。
公元前916年,《羅地安海商法》規(guī)定:“為了全體利益,減輕船只載重而拋棄船上貨物,其損失由全體受益方來分攤。”
《羅馬法典》中也提到共同海損必須在船舶獲救的情況下才能進行損失分攤。這一規(guī)定一直沿襲下來,補稱為“共同海損”的基本原則。
現(xiàn)在,海上保險早已成為保險業(yè)的一項獨特業(yè)務(wù),它通常由各國海商法加以規(guī)范。
海上保險是: 保險人 和被保險人通過協(xié)商,對船舶、貨物及其它海上標的所可能遭遇的風險進行約定,被保險人在交納約定的保險費后,保險人承諾一旦上述風險在約定的時間內(nèi)發(fā)生并對被保險人造成損失,保險人將按約定給予被保險人 經(jīng)濟補償 的商務(wù)活動。
海上保險屬于財產(chǎn)保險的范疇,是對由于海上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給人們造成的財產(chǎn)損失給予經(jīng)濟補償?shù)囊豁椃芍贫取?br />
以上內(nèi)容主要來源于中國保險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編寫的《我的保險我做主》,此文章僅用于保險知識普及,不作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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