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車損評估鑒定的程序
交通事故車損評估鑒定的程序:
1、道路交通事故處理機關受理交通事故后,需對受損車物損失價格進行評估鑒定的,應及時委托價格主管部門進行車物損失價格鑒定。
2.、對車物勘估時,價格主管部門應派出二以上經鑒定中心審核批準的評估人員。評估人員根據勘估后確認的車物受損情況,按實施細則的修理、更換或重置的價格費用評估準則,計算損失金額,作出一個鑒定結論,出具《價格鑒定書》,并加蓋鑒定單位印章。原則上鑒定結論應在交通事故發生后7天內作出,如情況特殊,經交警大隊批準可延期7天。
3、價格鑒定書經交警大隊確認加蓋事故處理專用章后生效,并由事故處理經辦民警發給當事人。
4、交通事故車物損失價格鑒定結論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確認生效后,任何單位或個人均不得住處更改。當事人如對經確認的鑒定結論不服或有異議的可在收到鑒結論5 天內向交警支隊申請重新鑒定。交警支隊受理后應及時轉交同級價格主管部門重新評估鑒定,同級價格主管部門要有10天內作出重新鑒定結論。重新鑒定書經交警支隊事故處理科確認加蓋事故處理專用章后生效。
車輛損失的評估準則:
1、車輛損失的評估鑒定
應遵循修復為主,更換為輔的原則進行損失評估,在保證使用壽命、主要性能和外觀恢復或接近事故前狀況的前提下節約費用。
(1)評估中確定更換的零部件和維修工時費,一律按事故發行時廣州市市場平均價格水平計算。
(2)由于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車輛完全毀壞(指修復價格超過該車現行市場價格50%以上的)按事故發生時市場同類型新車的價格水平及該車的成新率計算損失價格。
(3)事故受損車輛權嚴格按照先鑒定、后維修的原則。事故車輛經評估后,車主有權在損失鑒定金額范圍內自行選擇合乎質要求的修理廠進行修復。在修復過程中發現車輛存在當次事故造成的,但鑒結論書中未有載明的隱損部位廛,由修理廠及車主及時寫現書面報告(附照片)通知鑒定機構,待鑒定機構作出補充鑒定后方可繼續進行修復工作;離開廣州地區維修的車輛不作補充鑒定。
(4)凡機動車輛轉向、制動、行駛、傳動系統損壞的,修復后須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機動車輛安全技術檢測站檢測,憑檢驗合格證到交通事枚處理機關辦理手續后方準上路行駛。
2、道路交通事枚造成財物損失的評估鑒定
(1)全新的物品,按事故發生時廣州市市場同類物品平均價格計算其損失金額。
(2)已使用過的物品,按事故發生時廣州市場同類物品平均價格及該物品的成新率折合計算其損失金額。
(3)可修復使用的物品,按照修理費計計算其損失金額。
3、道路交通事故造成道路設施、建筑物損壞的評估鑒定
屬于能維修使用的,按照其維修費用計算損失金額,屬于完全毀壞的,按事故發生時的重置成本計算其損失金額。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一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鑒定機構確定檢驗、鑒定完成的期限,確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
超過三十日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九十二條
因確定損害賠償的數額,需要進行傷殘評定、財產損失評估的,由各方當事人協商確定有資質的機構進行,但財產損失數額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委托。
當事人委托傷殘評定、財產損失評估的費用,由當事人承擔。
交通事故電動車定損的流程是什么
在交通事故中對電動車定損的流程是雙方應該委托價格主管部門進行價格鑒定,價格主管部門在受理了當事人的申請以后,應該在7天之內出具價格鑒定書,而且價格鑒定書必須經過交警部門的審核并蓋章以后,才正式發生法律效力。
一、交通事故電動車定損的流程是什么? 1、道路交通事故處理機關受理交通事故后,需對受損車物損失價格進行評估鑒定的,應及時委托價格主管部門進行車物損失價格鑒定。 2、對車物勘估時,價格主管部門應派出二以上經鑒定中心審核批準的評估人員。評估人員根據勘估后確認的車物受損情況,按實施細則的修理、更換或重置的價格費用評估準則,計算損失金額,作出一個鑒定結論,出具《價格鑒定書》,并加蓋鑒定單位印章。原則上鑒定結論應在交通事故發生后7天內作出,如情況特殊,經交警大隊批準可延期7天。 3、價格鑒定書經交警大隊確認加蓋事故處理專用章后生效,并由事故處理經辦民警發給當事人。 4、交通事故車物損失價格鑒定結論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確認生效后,任何單位或個人均不得住處更改。當事人如對經確認的鑒定結論不服或有異議的可在收到鑒結論5天內向交警支隊申請重新鑒定。交警支隊受理后應及時轉交同級價格主管部門重新評估鑒定,同級價格主管部門要有10天內作出重新鑒定結論。重新鑒定書經交警支隊事故處理科確認加蓋事故處理專用章后生效。二、車輛損失的評估準則是怎么規定的? (一)車輛損失的評估鑒定 應遵循修復為主,更換為輔的原則進行損失評估,在保證使用壽命、主要性能和外觀恢復或接近事故前狀況的前提下節約費用。 1、評估中確定更換的零部件和維修工時費,一律按事故發行時當地市市場平均價格水平計算。 2、由于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車輛完全毀壞(指修復價格超過該車現行市場價格50%以上的)按事故發生時發生地市場同類型新車的價格水平及該車的成新率計算損失價格。 3、事故受損車輛權嚴格按照先鑒定、后維修的原則。事故車輛經評估后,車主有權在損失鑒定金額范圍內自行選擇合乎質要求的修理廠進行修復。在修復過程中發現車輛存在當次事故造成的,但鑒結論書中未有載明的隱損部位廛,由修理廠及車主及時寫現書面報告(附照片)通知鑒定機構,待鑒定機構作出補充鑒定后方可繼續進行修復工作;離開當地地區維修的車輛不作補充鑒定。 4、凡機動車輛轉向、制動、行駛、傳動系統損壞的,修復后須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機動車輛安全技術檢測站檢測,憑檢驗合格證到交通事枚處理機關辦理手續后方準上路行駛。 (二)道路交通事枚造成財物損失的評估鑒定 1、全新的物品,按事故發生時發生地市場同類物品平均價格計算其損失金額。 2、已使用過的物品,按事故發生時發生地市場同類物品平均價格及該物品的成新率折合計算其損失金額。 3、可修復使用的物品,按照修理費計算其損失金額。 (三)道路交通事故造成道路設施、建筑物損壞的評估鑒定 屬于能維修使用的,按照其維修費用計算損失金額,屬于完全毀壞的,按事故發生時的重置成本計算其損失金額。 由此可見,對電動車或是機動車的定損都應該委托交管部門來處理,而且,電動車如果在交通事故中負全部的責任,如果電動車屬于非機動車的話,那機動車一方要承擔的賠償比例最多是10%,電動車給機動車造成的損失,要有電動車車主本人賠償。
車輛鑒定機構的損失鑒定辦理流程
車輛鑒定機構的損失鑒定辦理流程
確認事故主體。公安機關對發生交通事故的車輛和相關物品進行確認,再由價格事務所對公安機關檢測的車輛和物品進行價格估算,發生事故的當事人雙方與保險公司的人應該同時到估算現場進行確認,這樣鑒定的結果更具有真實性。
隨著汽車的使用率越來越高,交通事故的現象時有發生,這種不僅造成汽車破損,人身安全更是遭到了危險,所以各位司機朋友一定要認真開車。那么問題來了,面對交通事故造成的車子損失我們是如何鑒定的呢?其實國家已經允許車輛鑒定機構的成立,所以車子想要質量鑒定就可以到車輛鑒定機構進行辦理。
一、車輛鑒定機構的損失鑒定辦理流程
1、確認事故主體。公安機關對現場進行確認,再由價格事務所對公安機關檢測的車輛和物品進行價格估算,發生事故的當事人雙方與保險公司的人應該同時到估算現場進行確認,這樣鑒定的結果更具有真實性。
2、鑒定結果出來。事故雙方或者保險人對鑒定結果有質疑的話,應該在5天內就要從新申請鑒定,錯過時間,交警支隊將不再允許辦理鑒定,再次鑒定的結果一般在10天內就可以得出。
3、鑒定結論生效。事故當事人雙方或者保險人對鑒定的結果不存在任何爭議的話,經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確認后鑒定結果就立即生效了,過后若是對鑒定結果有質疑也不能夠從新申請鑒定,因為第一次鑒定的結果已經產生了法律效應。
二、鑒定注意事項:
1、事故發生后,事故當事人應立刻進行車輛損失價格鑒定,因為法律上規定,提出鑒定的有效期只有七天,除非是當事人在事故中發生了昏迷或者其他不能按時提出申請的情況,公安機關對這些情況經過核實后可以批準鑒定的時間延長7天。若是在延長期還是沒有申請鑒定,那之后不再允許申請車輛鑒定。
2、發生交通事故后,如果車子的受損不是很嚴重,但是也造成了一部分的損失,這時我們可以通過車輛貶值損失鑒定來確定損失的價格,由于車子的毀壞情況不嚴重,所以車子的貶值損失應按照車子修理后的情況來鑒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車輛鑒定機構的損失鑒定辦理流程
隨著汽車利用率的不斷提高,交通事故時有發生,不僅造成汽車損壞,還危及人身安全,所以司機朋友們一定要謹慎駕駛。那么問題來了,我們如何認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汽車損失?其實國家已經允許成立車輛鑒定機構,所以如果一輛車想要質量鑒定,可以由車輛鑒定機構來辦理。
我們來看看具體的程序。1.確認事故主體。公安機關確認現場后,再由價格事務所對公安機關檢測到的車輛、物品進行價格測算。事故雙方當事人和保險公司的人都要同時去鑒定現場確認,這樣鑒定結果才更真實。
2.鑒定結果出來了。如果事故雙方或保險人對鑒定結果有疑問,應在5日內申請重新鑒定。如果錯過時間,交警支隊將不再允許辦理鑒定,10天內可以再次獲得鑒定結果。
3.鑒定結論生效。如果事故當事人或保險人對鑒定結果沒有爭議,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確認后,鑒定結果立即生效。如果以后對鑒定結果有疑問,不能再次申請鑒定,因為第一次鑒定結果已經產生法律效力。
鑒定注意事項:
1.事故發生后,事故當事人應立即對車輛損失價格進行鑒定,因為根據法律規定,鑒定有效期只有七天,除非當事人在事故中處于昏迷狀態或其他不能按時申請的情況,公安機關在核實這些情況后可以將鑒定時間延長七天。延期期間仍不申請鑒定的,此后不允許再申請車輛鑒定。
2.發生交通事故后,如果汽車損壞不嚴重,但也造成了一部分損失,那么我們可以通過車輛折舊損失鑒定來確定損失價格。由于汽車損壞不嚴重,汽車的折舊損失應根據汽車修理后的情況進行評估。
以上是車輛鑒定機構損失鑒定的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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