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原告由本人代理是什么意思
該原告由本人代理意思是原告委托了代理人,并且是由代理人在進行網上立案。
當事人辦理起訴手續并不一定必須原告本人到場,可以委托律師或者近親屬代理辦理起訴手續,辦理起訴時應當出示原告有效身份證件。《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民事訴訟代理人,是指在一定權限內代替或協助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的人。被代替或被協助的當事人稱為被代理人。"一定權限"又稱為訴訟代理權限,即訴訟代理人為訴訟行為和接受對方當事人訴訟行為的權利范圍。民事訴訟一般由當事人親自進行,但在當事人不能或難以親自進行訴訟時,就需要有人代替或幫助其訴訟。民事訴訟代理就是適應這一客觀需要而設立的一種法律制度。民事訴訟代理人可分為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
在我國相關的民事案件的代理人,應積極的代理相關當事人的合法辦理權益,為這類當事人的相關合法權益進行辯護。按照我國的相關法律進行相應的辦理,我國的辦案單位按照這類規定進行辦理,判處這類案件的審判工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五十二條 當事人有權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請,收集、提供證據,進行辯論,請求調解,提起上訴,申請執行。
當事人可以查閱本案有關材料,并可以復制本案有關材料和法律文書。查閱、復制本案有關材料的范圍和辦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規定。
當事人必須依法行使訴訟權利,遵守訴訟秩序,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書、裁定書和調解書。
代理是什么意思
在國際貿易中,商業上的代理是指貨主或生產廠商(委托人),在規定的地區和期限內,將指定商品交由國外客戶代銷的一種貿易方式。
其作法是由委托人與代理人簽訂代理協議,授權代理人在一定范圍內代表他向第三者進行商品買賣或處理有關事務(如簽訂合同及其它與交易有關的事務等)。
代理人在委托人授權范圍所作的行為所產生的權利和義務,直接對委托人發生效力,即代理人是在授權范圍內以委托人的名義行事。代理雙方屬于一種委托和被委托的代銷關系,而不是買賣關系。
代理商在代理業務中,只是代表委托人招攬客戶,招攬訂單,簽訂合同,處理委托人的貨物,收受貨款等并從中賺取傭金,代理商不必動用自有資金購買商品,不負盈虧。
代理雙方通過簽訂代理協議建立起代理關系后,代理商有積極推銷商品的義務,并享有收取傭金的權利,同時代理協議一般規定有非競爭條款,即在協議有效期內,代理人不能購買、提供與委托人的商品相競爭的商品或為該商品組織廣告;代理人也無權代表協議地區內的其它相競爭的公司。
代理商是和經銷商截然不同的概念。代理是代企業打理生意,不是買斷企業的產品,而是廠家給額度的一種經營行為,貨物的所有權屬于廠家,而不是商家。他們同樣不是自己用產品,而是代企業轉手賣出去。所以“代理商”,一般是企業指,賺取企業代理傭金的商業單位的。
代理方式按委托人對代理人授權的大小,可分為一般代理、獨家代理和總代理。
一般代理又稱傭金代理,是不享有代銷專營權的代理,委托人在同一地區和期限內,可選定一家或幾家客戶作為一般代理人,根據代銷商品的實際數量按協議規定的辦法付給傭金,委托人可直接與該地區的買主成交,其直接成交部分,不向代理商支付傭金。
獨家代理是委托人給予代理商在規定地區和一定期限內享有代銷專營權的代理。
委托人在該指定地區和時間內,不得委托其他第二個代理人,獨家代理與包銷方式下的專營權不同(參見包銷)。
獨家代理下的專營權指的是專門代理權,商品出售前所有權仍歸委托人,由他負責盈虧。
另外,除另有規定外,委托人也可直接與指定地區的買主進行交易,但這一部分商品交易仍應向獨家代理商計付傭金。
總代理是委托人在指定地區的全權代表,他有權代表委托人進行全面業務活動,除代表委托人簽訂買賣合同、處理貨物等商務活動外,還可進行一些非商業性的活動。
在國際貿易中,諸如銷售、采購、運輸、保險、廣告、金融、訴訟等都廣泛采用代理方式。當前世界貿易中有較大的比重是通過代理商這條渠道進行的,我國在進出口業務中也廣泛地運用了代理方式。
民法中代理的分類有哪幾種
代理從不同的角度可以分成不同的類型,其中最重要的分類方法是根據代理權產生的原因的不同,將代理分為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一)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
我國《民法通則》第64條規定:“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1)委托代理
委托代理是指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權而發生代理權的代理,由于它是依據本人意思而產生代理權的代理,本人意思表示是發生委托代理的前提條件,因此又稱為意定代理。委托授權行為是被代理人以委托的意思表示將代理權授予代理人的行為。它是委托代理產生的根據。我國《民法通則》有關委托代理的規定,明確使用了“授權委托書”、“委托書授權”等術語,可見,我國《民法通則》也把授權行為作為委托代理發生的根據。
一般認為代理權的授予,并不是一種契約關系,而是一種單方法律行為,它不必取得代理人的同意,僅憑被代理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就能發生授權的效力。我國《民法通則》第65條規定,授權委托書只需要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即可。
通常情況下,在本人完成授權行為之時,本人與代理人之間往往已設定一種合同關系作為代理權賴以產生的基本法律關系。所以,委托合同是產生委托代理授權的原因或基礎,委托代理權就成為受托人處理委托事務的一種手段。但是,委托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并不當然產生代理權,只有委托人作出委托授權的單方行為,代理權才發生。此外,勞動合同關系、合伙關系、職務關系,并不存在委托合同關系,也能產生委托代理授權。
委托代理授權,一般為不要式行為。《民法通則》第65條第1款規定:“民事法律行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書面形式,也可以用口頭形式。法律規定用書面形式的,應當用書面形式。”在法律規定必須用書面形式時,口頭形式為無效。
(2)法定代理
法定代理,是依照法律的規定發生代理權的代理。這種法律規定,即法定授權行為,是國家立法機關基于保護公民和維護交易秩序的特別需要,而作出的關于具有特定身份的民事主體有權代理他人為民事法律行為的規定。取得法定代理人的資格既不需要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也不需要人民法院的指定,這是法定代理的一個顯著特征。
法定代理通常適用于被代理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情況。《民法通則》第12、13條規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依法不能獨立實施的民事行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實施;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民法通則》第14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因此,具有監護人資格的人,依法享有法定代理權。監護人作為法定代理人實施代理行為時,應遵循《民法通則》第18條第1款規定的行為準則,本著有利于被監護人利益的精神而為之。監護人實施代理行為違反監護職責的要求或者侵害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時,應當承擔由此產生的不利后果;若因此致被監護人受有損失,應負賠償責任。
(3)指定代理
依據人民法院或者有關單位的指定行為而發生的代理,稱為指定代理。這里所謂的“有關單位”,是指依法對被代理人的合法權益負有保護義務的組織。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為那些因特殊原因不能親自處理自己事務,又不能通過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處理其事務的公民指定代理人。如為失蹤人指定財產代管人,為沒有法定代理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互相推諉代理責任的無訴訟行為能力人指定訴訟代理人。在不能由法院指定代理人的情況下,應由依法對他的合法權益負有保護義務的單位為其指定代理人。
(二)一般代理與特別代理。
一般代理與特別代理的劃分,是以代理權限范圍為劃分標準的。一般代理是指代理人享有一般意義上的代理權,即其代理權沒有范圍限制,代理人可以代理被代理人進行任何法律允許進行的民事活動。因此,一般代理又稱為全權代理或者總括代理。
特別代理是指代理人的代理權限范圍受到一定的限制,代理人只能在限定的權限范圍內代理被代理人進行民事活動,如超越權限范圍,便會發生越權代理,行為人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特別代理中的代理人不能像一般代理中的代理人那樣可以進行任何法律允許的民事活動,而只能進行權限范圍內的代理行為,所以也成為部分代理或者特定代理。
(三)直接代理與間接代理。直接代理與間接代理是大陸法系很多國家的一種劃分方法。其劃分依據有兩條:一是代理人進行代理行為時是以誰的名義,即是以被代理人的名義還是代理人自身的名義;二是代理行為后果的歸屬是由被代理人直接承擔還是先由代理人承擔然后轉移給被代理人。
(四)單獨代理與共同代理。根據代理人的人數,可以將代理劃分為單獨代理和共同代理。代理人只有一人,代理權由其單獨行使的,稱為單獨代理,或稱為獨立代理。代理人為二人或二人以上,代理權由二人或二人以上共同行使的,稱為共同代理。
(五)本代理與復代理。本代理與復代理是以代理人是否親自為代理行為為劃分依據的。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親自實施代理行為的,稱為本代理,也稱為普通代理;不是由代理人自己而是由代理人委托的其他人實施代理行為的,稱為復代理,也稱為再代理、次代理或轉委托。接受代理人委托的人稱為復代理人。
什么是代理?代理有什么作用?
分類: 電腦/網絡 >> 互聯網
解析:
代理服務
一.什么是代理服務器
代理服務器英文全稱是Proxy Server,其功能就是代理網絡用戶去獲得網絡信息。形象的說,它是網絡信息的中轉站。Proxy Server是瀏覽器和web服務器之間的一臺服務器。經過設置代理后,瀏覽器不是直接與目標web服務器連接,而是向代理服務器發出請求,Request數據會先送到代理服務器,由代理服務器直接與目標web服務器連接,并將收到的數據中轉給你的瀏覽器。
大部分代理服務器都具有緩沖功能,就像一個大的Cache,不斷將新取得的數據存儲到它自己的本地存儲器上,如果瀏覽器所請求的數據在它本機的存儲器上已經存在而且是最新的,那么它就不重新從web服務器上取數據,而是直接將自己的本地存儲器上的數據發送給瀏覽器,這樣就能顯著提高瀏覽器的速度和效率。
另外,Proxy Server是Inter鏈路級網關所提供的一種重要的安全功能,其工作主要在開放系統互聯模型(OSI)的會話層(Session),從而起到防火墻的作用。
二.代理服務器的主要功能
1.充當防火墻
代理服務器可以連接Inter和Intra,充當起防火墻的角色,因為所有內網用戶通過代理服務器訪問外界時,只映射為一個IP地址,所以外界不能直接訪問到內網。同時可以直接設置IP地址過濾,限制內網對外部的訪問權限;兩個沒有互聯的內網,也可以通過第三方的代理服務器進行連接。
2.隱形
使用代理服務器可以隱藏自己計算機的真實IP地址,要做的訪問都交由代理服務器來完成,這樣就可以有效地隱藏自己,突破IP封鎖和限制。
3.提高訪問速度
如果自身帶寬不能滿足要求,可以連接帶寬較大的代理服務器,把一些大流量交由代理服務器完成。同時,一般代理服務器都設置一個較大的硬盤緩沖區(可能高達幾個GB或更大),當有外界信息通過時,同時也將保存到緩沖區中,當其他用戶再訪問相同的信息時,則直接有緩沖區取出信息,傳給用戶,從而達到提高訪問速度的目的。
三.代理服務器的分類
代理服務器的類型很多,但總的來說可以分為三種:全匿名代理、普通匿名代理和透明代理。
下面來詳細描述一些代理類型。
HTTP代理:代理客戶機的HTTP訪問,主要是代理瀏覽器訪問網頁,端口一般為80、8080、3128。
FTP代理:能夠代理客戶機上的FTP軟件訪問FTP服務器,端口一般為21、2121。
RTSP代理:代理客戶機上的Realplayer訪問real流媒體服務器的代理,端口一般為554。
POP3代理:代理客戶機上的郵件軟件用POP3方式收發郵件,端口一般為110。
SOCKS代理:SOCKS代理只是簡單的傳遞數據包,而不關心任何應用協議,所以SOCKS代理服務器要比其他類型的代理服務器速度要快的多。
SOCKS代理又分為SOCKS4和SOCKS5。
SOCKS4只支持TCP協議(傳輸控制協議)。SOCKS5則即支持TCP協議又支持UDP協議(用戶數據包協議),還支持各種身份驗證機制、服務器端域名解析等。
全匿名代理:它不改變客戶機的請求,這樣在客戶機看來就好像有個真正的客戶瀏覽器在訪問它,這時客戶的真實IP地址是隱藏的,服務器端不會認為我們使用了代理。
普通匿名代理:能隱藏客戶機的真實IP,但會改變我們的請求信息,服務器端可能會認為我們使用了代理(僅僅可能,一般來說沒問題),但其實這種代理的安全性可能比全匿名代理更高,有的代理甚至會剝離客戶機發送信息中的一部分,這樣服務器端就根本探測不到我們所用的操作系統版本和瀏覽器版本。
透明代理:也叫簡單代理,不但改變我們的請求信息,還會傳誦真實的IP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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