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失業保險金
失業保險金,是失業保險待遇中最主要的部分,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依法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者的基本生活費用,為了保證失業者的基本生活需要,對失業者在失業期間失去工資收入的一種臨時補償。
失業保險待遇還包括醫療補助金、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等,失業者只有在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時候,才能享受到失業保險待遇的其他待遇補償。
二、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及標準2022
失業保險金領取的條件:
1、失業者必須按照法規參加失業保險,并且所在單位和本人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失業者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非失業者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主要情形包括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終止勞動合同的;因用人單位過錯,如不按法規提供勞動條件,以暴力、脅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用人單位克扣、拖欠工資,或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報酬,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3、失業者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
4、有求職要求,愿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失業保險金領取標準:
1、在失業者失業前,單位和失業者本人根據相應的法定繳費時間累計滿一年但不滿5年的情況下,累計繳費時間每滿一年就可以領取三個月的失業保險金,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
2、若已滿5年未滿10年,從第5年累計開始,每增加一年,就增加一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最長可以領18個月。
3、如果繳費在10年以上的話,那么最長可領24個月。
失業保險金的發放標準,依照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來發放。一般來說失業保險金都是在當地最低的生活水平左右。
三、怎么領取失業保險金
1、失業者帶上自己的身份證件、戶口簿、照片和終止勞動合同的材料,向社保繳納城市社保經辦機構申請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
2、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申請人所提交的申領的相關材料后給予備案核查。
相關材料有停止或終止勞動合同文檔原件、失業保險金申請表、就業登記(失業保險交費)證明彩泥、暫住證的復印件、現居住地社區證明的原件等。涉及到失業保險繳費年限的,還需《失業保險看作繳費年限評定表》。
3、針對符合失業保險金領取標準的,失業者通過就業登記以后就可以領取到自己的失業保險金了。
失業保險金的申領審核通過后,一般在申請的次月就可收到失業保險金。
《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解釋:失業人員要想領到失業保險金,除了參加失業保險外,其所在單位及其本人還必須按照規定繳納了失業保險費,且繳費時間滿一年。
如果繳納時間不滿一年,失業后,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如果是未參加過工作的失業者,或參加工作已一年以上,但用人單位和個人沒有參加失業保險,由于其沒有履行過繳費義務,即使處于失業狀態,也不符合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條件,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解釋: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就是需要用人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注明是并非勞動者本人意愿造成失業的,而是由于用人單位或其他原因造成勞動者的失業。
因為自愿失業,責任全在就業者本人,或是出于獲取更體面的工作崗位和更優厚工資的考慮,或是出于其他的個人考慮,這種離開原工作崗位而暫時失業的現象,理應由個人負責,國家沒有必要給他們提供失業保險的待遇,他們也沒有獲得這種待遇的權利。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解釋:失業人員享受失業保險待遇,還須有求職要求。可以說,這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一個前提,也是失業人員應盡的義務。
這是考慮到失業保險的一個重要功能是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實現這一目的,一方面需要加快經濟發展,創造更多的就業崗位,同時,發展和完善就業服務事業,為失業人員實現再就業提供服務;
另一方面,社會保險法這樣規定,主要是為了促進失業人員積極尋找工作,克服單純依靠失業保險金的思想,激勵失業人員積極主動地利用各種就業機會和就業服務,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增強競爭就業的能力,爭取盡快實現再就業,從根本上解決失業問題。
失業金的領取流程
1.失業登記
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本到所轄社區辦理失業登記;
2.提交相關資料
《《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失業保險金申領登記表》、兩張1寸免冠照等。
3.審核
由經辦機構對失業人員的材料進行審核,符合申領條件者發放《失業證》;
4.領取
審核通過后,失業金將會每月直接轉到失業人員的社保卡或提供的銀行賬戶中。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失業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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