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網上向法院起訴可登陸最高人民法院訴訟服務網提交立案申請。網上起訴立案一般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辦理流程如下:1、在互聯網搜索最高人民法院訴訟服務網,點擊并進入。2、在最高人民法院訴訟服務網有賬號的直接點擊當事人登錄。3、點擊當事人登錄后依次輸入用戶名、密碼、驗證碼,然后點擊登錄。4、提交網上立案申請,法官審查,審查不通過,重新提交申請。審查通過,郵寄紙質材料,法官立案。5、沒有賬號的點擊右上角的我要注冊,注冊后按照上面的步驟辦理即可。公安局受理的,就是刑事案件,不能去法院立案。同一件事情,不能同時幾個部門處理。這樣規定是為了避免出現不同的處理結果,讓當事人無所適從。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機關及其它行政執法機關對于報案、控告、舉報、自首以及自訴人起訴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轄范圍進行審查后,認為有犯罪事實發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時,決定將其作為刑事案件進行偵查或者審判的一種訴訟活動。司法機關對犯罪案件或民事糾紛審查后,決定列為訴訟案件進行偵查或審理的訴訟活動,是訴訟活動的開始階段。一般包含刑事案件立案、行政訴訟案件立案及民事訴訟立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七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必須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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